周芳
被指涉嫌欺詐上市
駱駝股份回應:3年內未現污染環境違法行為
駱駝股份(601311.SH)近日被指涉嫌欺詐上市,上市前被環保部門勒令停產卻刻意隱瞞。而針對上述質疑,駱駝股份昨日向《第一財經日報》回應:最近3年內,公司因生產產生的污染物一直達標排放,不存在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
據媒體報道,今年3月,環保部門對駱駝股份等企業進行檢查,發現該企業存在重大環境違法問題。隨后,湖北省環保廳發文要求駱駝股份停產整治,并分別要求其兩家主要子公司停產整治和限期整改。該通知稱,駱駝股份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未落實衛生防護距離,責令駱駝股份停產整治。而兩家子公司分別被認定:生產中硫酸霧吸收裝置未投用,未落實衛生防護距離;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
針對“盡管早在一個多月前,駱駝股份已被勒令停產整治,但該公司卻從未如實披露,涉嫌欺詐上市”等說法,駱駝股份董秘王從強昨日回應稱,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間,公司并沒有收到任何環保部門關于勒令公司停產整治的通知。直到本月16日,公司方才收到谷城縣環境保護局《關于落實縣政府加強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污染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的督辦通知》。隨后,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了披露義務,及時進行了披露。
目前,位于湖北省谷城縣石花鎮的駱駝股份廠區已停產多日,大部分員工臨時放假。而該廠區三面均為居民區,廠區距離最近的居民樓不足20米,平均距離不足百米。按照《鉛蓄電池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的規定,鉛蓄電池廠的衛生防護距離最低不得低于300米。
“事實上,石花廠區始建于1980年,建成時間早于衛生防護距離相關管理辦法出臺,因此屬于歷史遺留問題。”王從強表示,集團總公司已在襄陽深圳工業園選址并建設,去年6月份首批廠房建成投產,因此,此次搬遷對公司影響有限。而另兩家公司的整改,對駱駝股份的整體效益影響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