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寅
籠罩在高新技術光環下的創業板企業,最近卻頻頻遭遇業績變臉的尷尬。高新光環到底為何如此容易褪色?
自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5月15日,在創業板“上會”的企業有22家,僅2家企業未通過發審委審核,過會率高達90.9%。
而上述22家在創業板“上會”的企業中,除江蘇飛利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余21家均為2008年之后經省級科學技術委員會、省級財政廳、省級國家稅務廳、省級地方稅務廳(直轄市為局級)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但記者卻發現,在過會率高企的背后,眾多創業板企業為了達到[2008]172號文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要求,獲得高新企業資格,就本身進行了“包裝”,而這其中存在不少貓膩。
突擊3個月,享福3年。高新企業為三年15%的優惠稅率讓企業趨之若鶩。一條高新企業認定利益鏈正在浮出水面。
創業板高新公司學歷亂象
《管理辦法》規定,企業申報高新企業的條件之一為企業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
對學歷的比例而言,《管理辦法》與企業招股說明書披露的員工學歷比例口徑并不相同。
《管理辦法》僅強調大學專科以上科技人員的比例;而企業招股說明書則是披露所有大學專科以上人員的比例,即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中,一部分是科技人員,而另一部分為非科技人員。
因而,企業招股說明書的學歷口徑較《管理辦法》的學歷口徑要大。
而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上述21家在創業板“上會”的高新技術企業中,有4家企業2010年的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并沒有達到30%。
其中,4月2日“過會”的廣東銀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26%,4月18日“過會”的上海永利帶業股份有限公司為26%,4月19日“過會”的山東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23%,5月13日“被否”的盛瑞傳動股份有限公司為29.99%。
若這4家企業大專以上員工中剔除非科技人員數,《管理辦法》規定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則達不到30%。
記者發現,上述2010年學歷亂象的高新企業,多為2008年被認定為國家高新企業,自2008年至2010年連續三年享受15%優惠稅率。
而按照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關于實施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有關問題的通知》,已辦理減免稅手續的高新技術企業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企業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等相關資料。也就是說,自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企業每年需符合大專以上科技人員30%比例的條件。
而根據記者調查,上述2010年學歷亂象的高新技術企業,并非個例。
對此,記者以某行業一家企業的身份,調查了高新認定的服務中介市場。
一家上海高新認定中介對記者稱,“假若企業員工學歷比例不夠,企業內部先調整一下,提供一部分員工的學歷復印件就可以了,一般評審機構不會對學歷一一查實,特別是員工數量上千的企業。”
“關于人員學歷問題,那個在申報的過程中只需要填一個數字就可以了,不需要出示學歷證明的,提供‘花名冊’即可。”北京一家高新認定服務中介則坦言。
此外,一部分企業還臨陣磨槍,通過在職修大專文憑的方式,來補充企業學歷比例。剛于5月10日“過會”的東寶生物便上演了核心人員集體上“電大”的異象。
其中,董事、總經理王麗萍,董事、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劉芳,總經理助理王清,監事賀志賢都畢業于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副總經理賈利明、監事于建華畢業于內蒙古廣播電視大學;此5位核心人員均為大專學歷。
2010年,東寶生物員工共312名,大專以上員工比例僅為31%,而大專學歷卻占了26%。
招股書僅披露了核心人員的學歷,那未披露的中層干部以及普通員工是否也在上“電大”?
記者曾接通了東寶生物證券投資部的電話,其工作人員卻表示不愿接受任何采訪。
高新認定利益鏈
管中窺豹,可見一斑。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學歷包裝只是高新企業認定產業鏈的其中一環而已。
記者從辦理高新認定的服務中介了解到,《管理辦法》規定的幾項高新認定的硬指標首先需要企業內部調整,如學歷比例、研發人員比例、研發費用占銷售額比例、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占總收入比例、專利數、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以及銷售和總資產的成長性。
一家服務中介對記者稱,“我們首先要了解企業的質地,某些硬指標達不到,先會建議其內部先調整,例如研發費用比例讓內部財務大概核一下,把一些費用都可以歸到研發費用里。”
按照《管理辦法》中的認定條件,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研發費用應不低于銷售收入的3%。
根據記者了解,一家代辦高新認定的服務中介的咨詢費是根據服務對象年收入額分為四個等級,1000萬元以下,收費2萬元;1000萬-5000萬元,收費3萬元;5000萬-1億元,收費5萬元;1億元以上,收費8萬元。
“我們比企業自行申請高新企業的優勢在于,我們跟審核機構比較熟悉,操作起來比較方便;一旦我們確認為一家企業服務,不能保證一定通過,但90%總有的。”上述員工對記者較為肯定地介紹。
“國家高新政策可以扶持國家重點的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政策初衷是毋庸置疑的,但執行環節不到位。一些資質較差的企業為避稅而找‘黑中介’包裝,甚至在認定過程中滋生了權利尋租的現象。”一位業內人士對目前高新認定表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