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報記者 汪江濤/文
4月11日,在重慶召開的深交所保薦工作聯席會議上,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副主任李慶應作了題為“當前發行保薦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的重要講話,釋放出監管層近期一些新的審核和監管理念。
理財周報獨家獲悉李主任的講話內容顯示,證監會今年接下來將加大保薦業務現場檢查力度。與此同時,證監會將與IPO被否公司的全部簽字保代見面談話,詢問他們對于否決原因的認識。
嚴查不良披露、保代持股
據悉,李慶應針對今年的保薦工作提出4點要求,涉及投行項目盡職調查、保薦業務檢查、保薦機構監管以及保代持股等。
據了解,證監會對券商IPO保薦責任落實“防患于未然”,李慶應講話涉及此點的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證監會將啟動券商IPO項目保薦“盡職調查問核程序”。在見面會后,證監會將安排分管投行業務的副總、兩名簽字保代,參加37個問題的詢問,并要求他們出書具承諾書以落實盡職調查責任;
二、證監會還加大保薦業務現場檢查力度,現場檢查工作將采取臨時抽查、不提前通知,對存在問題的下發《整改通知書》,問題嚴重的采取監管措施并公開通報;
三、證監會將加強日常審核中對保薦機構的監管,除見面會問核程序外,初審會要求保代必須參加。發審會重點詢問保代的核查工作。IPO被否公司的簽字保代,全部被要求見面談話,接受其對否決原因認識的詢問;
四、證監會將加大違規行為處罰力度,嚴查招股說明書“不良披露”以及保代在企業中的“股份代持”。
保薦暴露5大問題
李慶應還總結了2010年保薦業務中暴露出的5大問題。
一、保薦企業質量有待提高:2010年有37家公司IPO被否,主要原因有兩個。一個是公司改制時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問題解決得不徹底,獨立性不足。
據稱,監管層對此類問題的審核標準將越來越嚴格,比如已經不認同產品細分市場的差別、同類業務必須整合在擬上市公司中。一個是公司“財務指標異常”但無合理解釋,“持續盈利”能力有異議。不符合首發管理辦法第37條的情況較多,比如公司租賃大股東的房產,就存在業績可調節的嫌疑;
二、申報材料中信息披露質量不高,涉及“重要關聯方、關聯方非關聯化、股東之間關系等信息披露不完善,存在遺漏”,以及“招股書中的虛話套話太多,缺乏充分依據,若行業占有率無權威數據可不披露,若申報材料中存在廣告性語言必須刪除”兩個方面;
三、盡職調查工作不到位:過多依賴會計師、律師,投行必須厘清責任,責任要歸位,采取必要的核查手段進行獨立判斷;
四、保薦機構內控體系急需完善:項目從立項到申報時間過短,內控部門設在投行內部,不獨立,待遇和級別不夠,積極性不高。過多注重書面材料審核,現場核查不夠;
五、不重視輿論媒體評價,被動應付居多,面對公司負面新聞,保薦機構一味推諉。
李慶應總結了2010年保薦業務的審核和監管情況。
李在講話中提到:2010年完成了300多家主板和中小板、200多家創業板的發行審核。與保代總人數相比,保代利用率不高,結構性矛盾突出;監管層推行保薦機構工作底稿現場檢查制度,2009年就此檢查了14家機構,2010年就此檢查了41家項目,發現的許多問題主要在內控制度落實不夠;2010年,監管層加大保薦處罰力度,總計開出15張罰單,其中11次監管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