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創業家 )
已經注冊的 “瑞凌”相關商標都將使瑞凌實業煩惱。瑞凌實業如想保持形象和品牌統一,恐怕還將費不少的精力和金錢去做長期奮斗。
9月29日,深圳市瑞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凌實業”)正式通過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作為焊割設備制造商,瑞凌實業希望募集3.35億元資金,其中4073萬元用于營銷服務中心及品牌建設。
但是,《創業家》發現,對瑞凌實業來說,其品牌建設并非易事,在此前數年,瑞凌品牌早已經遭遇多家“李鬼”。
瑞凌實業名為“瑞凌”,招股書說:“公司的瑞凌、銳龍、高創品牌在行業內享有較高的知名度、美譽度,其中瑞凌品牌在2010 年3 月榮獲“廣東省著名商標”稱號。”可是,在其持有的商標中,只有注冊證號為“1682303”帶有“瑞凌焊機”字樣,還是停止使用的,其余的,并不見有“瑞凌”二字,有“riland”字樣的也只有一項,注冊證號為1090467,目前狀態也是停止使用。而在瑞凌實業正在申請的10項商標中,帶有“瑞凌”或者“riland”字樣的也僅有4項。
除了處于申請過程中的,就是停用的,為什么公司名字中“瑞凌”倆字這么不被重視呢?細讀招股書,發現“瑞凌”二字的來歷居然非常有故事。
最早使用“瑞凌”的,可能就是深圳瑞凌電源技術有限公司了(瑞凌電源)。這家公司在2003年決定清算,當時的高管中有一位是邱光先生,就是現在瑞凌實業的控制人,另一位是徐愛平女士,現在是佳士科技(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人。佳士科技也在接受上市輔導,瑞凌實業的招股書中將其列為競爭對手,但敘述很少。
瑞凌電源決定清算、尚未注銷時,邱光先生于2003年6月25日出資設立了瑞凌有限(瑞凌實業的前身),徐愛平女士于2003年7月31日出資設立了瑞凌電器(深圳市瑞凌電器有限公司),此前(2003年3月20日)邱、徐二人還合資設立過(瑞凌焊接)深圳市瑞凌焊接設備有限公司,但據說沒做稅務登記,于2010年1月3日完成注銷登記。
舊公司要清算,高管出去注冊幾個新公司也算正常,但這三家新公司都帶有“瑞凌”字樣。瑞凌有限后來成為瑞凌實業,走向上市,而徐女士的瑞凌電器,在壯大后注銷,專心發展佳士科技,完全不再使用瑞凌的名字,瑞凌電器從瑞凌電源拿去的兩項商標(就是上文所說的1682303和1090467),最終也給了瑞凌實業。為這兩個商標,瑞凌有限代表瑞凌電源清算組,和瑞凌電器打了多年官司,最后在2009年4月調解結案。兩家能夠和解,也許都是因為想上市不想糾纏,也許是因為瑞凌實業的投資者富海銀濤的武捷思原來做過招商銀行的獨董,與佳士科技的投資者招商集團比較容易協調的結果。
兩項商標歸瑞凌實業了,貌似有利,其實卻是燙手山芋。 在瑞凌實業和瑞凌電器共存的幾年中,兩家都認為自己是正宗“瑞凌”,專注于爭執而非保護,瑞凌這倆字,已經被不少人使用。僅公開資料所能查到的,從事焊接設備、名稱中含有“瑞凌”字樣的,就有上海瑞凌電器有限公司、湖南長沙市瑞凌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東莞市歐姆科瑞凌焊接設備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凌偉業科技有限公司等等,頗有遍地開花之勢。
瑞凌實業如果要把銷售做好,商標的保護勢在必行,而上述這許多“瑞凌”已經注冊的 “瑞凌”相關商標,都將使瑞凌實業煩惱。瑞凌實業如想保持形象和品牌統一,恐怕還將費不少的精力和金錢去做長期奮斗。
這種奮斗,需要花費多少募集資金呢?這是投資者需要知道的。至少,瑞凌實業應披露以上李鬼企業的存在可能帶來的種種風險,比如對銷售的影響,而不是只想著如何開專賣店;否則,銷售費用的投入效果不佳的話,募集資金中的4073萬元可能會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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