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證監會召集71家投行開會,對部分投行及其項目進行了不點名批評
理財周報投行實驗室研究員 慕白 蔣卓穎/文
“證監會現在壓力很大。”
深圳一家券商人士說,“媒體質疑太多了,自己都看不過去,所以趕緊開了這一個會。”
理財周報獨家獲悉,3月31日,證監會緊急召見全國大小投行,針對創業板目前的諸種問題,召開發行監管業務溝通會。
據悉,會上證監會對部分投行及其項目進行了不點名批評;到底什么是創業板?證監會、也對投行上了一門新課。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該次會議明確提出8大行業“審慎推薦”,上創業板的難度很大。
71保薦機構的緊急會
“規模不小。”上述人士說。
據北京一位業內人士透露,本次緊急溝通會由證監會創業板發行監管部主持召集,71家保薦機構的保薦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及保薦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而創業板發行監管部的主要領導,都出席并發表了“很重要”的講話。
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副主任張思寧,“講了創業板開板以來的總體情況、審核情況,最重要的是,對保薦機構下一階段的要求,實際上就是對保薦機構目前的工作提出了比較嚴厲的批評。”
此外,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李量對創業板的市場定位及其對保薦工作的要求進行了講解。
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曾長虹對2009年創業板首發申請被否涉及的持續盈利能力、規范運作、財務會計、獨立性、主體資格、募集資金運用和信息披露的7大主要原因及保薦機構存在的問題進行了介紹。
創業板發行監管部畢曉穎和楊郊紅處長則對創業板發行審核的財務和非財務問題進行了闡述。
據業內人士透露,創業板發行已經成了近期證監會大小會議的重點,最近正在開展的保薦人年度巡回培訓,“常常有會里領導忍不住發火。”
“創業板不是小小板”
“到底什么是創業板,這一次說了不少,應該說有些新的想法。”
該業內人士透露,張思寧在會上非常嚴厲的說,很多投行對創業板理解很不到位,“以為小就行,就瞎報。他的話說是,創業板強調創新,對規模也沒有限制,創業板不是小小板!”
這意味著,大企業一樣可以上創業板。
據悉,會上強調,保薦機構要擇優推薦企業,不能推薦剛剛符合創業板條件的、“小而弱”、“小而亂”和“小而堪憂”的企業。
證監會批投行創業板保薦6大問題
現在創業板保薦存在多少問題?
從上述北京投行人士透露的情況看,證監會的措辭鮮見的嚴厲:“任重道遠”。
證監會明確批評,投行6大問題突出:
第一,僅關注發行人文件,缺乏走訪,對發行人調查僅限于公司高管訪談,不重視第三方,“重文件輕核查”。
第二,內核方面把關不嚴,報送企業明顯不符合發行條件。
第三,申報環節蓄意闖關。
第四,報送材料粗制濫造。
第五,溝通環節遮掩,故意不告知重要問題,存在擠牙膏情況。
第六,估值報告不夠嚴謹,公司內部沒有嚴格遵守“隔離墻”,過多受項目組、發行人干預,估值報告缺乏合理性。
“這6條里面,有些是公眾比較難去把握的,不過媒體批評的很多應該說也有道理。現在問題確實蠻多,說實話,券商的新股估值報告,不少確實不靠譜,有種種利益關系。讀起來要謹慎。”上述人士說。
“八大行業上創業板難度很大”
據投行界人士證實,會后,證監會專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板推薦工作的指引》,對創業板的項目標準有了更明確的說法。
該指引指出,保薦機構應重點推薦符合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特別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航空航天、海洋、先進制造、高技術服務等領域的企業,以及其他領域中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成長性強的企業。
而此次更明確的提出了“審慎推薦”的行業:
(一)紡織、服裝;(二)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供應等公用事業;(三)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土木工程建筑;(四)交通運輸;(五)酒類、食品、飲料;(六)金融;(七)一般性服務業;(八)國家產業政策明確抑制的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行業。
“這八大行業的說法,以前開會的時候曾經說過,但是這一次是明確提出來了。”北京另一投行副總經理告訴理財周報記者。
“你萬一要報也可以,但是要求非常嚴格,就是強調一定要有技術或者商業模式上,有非常突出的自主創新能力。否則,你就只能走主板。”
針對保薦機構蜂擁的闖關材料,證監會也開出了新規:
從4月1日起,自收到證監局輔導驗收報告后才受理創業板企業申報材料。
“這個是把原來的模糊地帶給明確了。原來有些項目申報稿到了會里,地方證監局的驗收報告還沒收到,甚至沒弄好。后來證監會也煩了,要面對大堆大堆的申報材料。”上述副總說。
另外,上述人士也同時指出,證監會加強了對企業和保薦人的檢查監管力度。對于違反發行審核規定和程序的,36個月內不再受理申報。
證監會明確批評,投行6大問題突出:
1. 僅關注發行人文件,缺乏走訪,對發行人調查僅限于公司高管訪談,不重視第三方,“重文件輕核查”。
2. 內核方面把關不嚴,報送企業明顯不符合發行條件。
3. 申報環節蓄意闖關。
4. 報送材料粗制濫造。
5. 溝通環節遮掩,故意不告知重要問題,存在擠牙膏情況。
6. 估值報告不夠嚴謹,公司內部未嚴格遵守“隔離墻”,過多受項目組、發行人干預,估值報告缺乏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