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監管層擬強化對創業板保代監管
證券時報記者 桂衍民
本報訊 在近日召開的“創業板發行監管業務情況溝通會”上,創業板有關發審委官員透露,通過現場核查以及與創業板上市申請被否企業保薦代表人談話發現,創業板的保薦工作存在五大問題。中國證監會下一步將強化對創業板保薦代表人的監管和處罰。
據悉,證監會創業板發行監管部主辦的“創業板發行監管業務情況溝通會”3月31日在北京召開,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全部人員出席會議。據多位與會的券商投行人士提供的信息,與會創業板發審委官員在溝通會上介紹,截至目前,創業板發審委共現場核查了11家企業,檢查了保薦機構的工作底稿、工作日志,和未過會企業的保代進行了談話,由此發現創業板的保薦工作主要存在五大問題:第一,對申報項目調查不充分,缺少發行條件核查及第三方證據;第二,內控薄弱,內核小組現場檢查不夠、被動,協調會紀錄對不上;第三,對創業板定位理解不夠;第四,申報文件信息披露不充分,材料質量差;第五,部分保代執業質量待提高。
發審委官員在溝通會上強調,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創業板發審委對創業板申報企業的監管方向為:繼續加強現場檢查,強化監管和處罰,對違規保薦代表人嚴肅處理。
溝通會上的最新數據顯示,創業板發審委從開板至今共召開了55次發審會,審核了106家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通過了86家,過會率為86.13%。其中,2009年創業板上市申請被否的企業有15家。
據了解,與會的監管部門負責人還詳細介紹了創業板上市申請被否企業的七大問題:第一,獨立性問題。表現為對關聯方在技術、市場、研發等方面的依賴,此類問題企業占到了26%。第二,持續盈利能力問題。過分依賴大客戶,經營環境變化影響過大等,這類問題企業占比為25%。第三,主體資格不明。表現為企業實際控制人發生重大變化、設立時驗資存在問題及財務條件不符合要求等,此類企業占比為20%。第四,募投項目的問題。體現為募投項目具有不確定性,經營風險較大,此類占比20%;第五,信息披露問題。體現為合同糾紛、安全處罰未披露,直至被舉報,此類占比為6%左右。第六,規范化運行問題。表現為稅務不合格、內控不完善、存在資金占用等問題,此類企業占比4%。第七,財務會計問題。主要表現為會計核算不規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