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資深人士微笑刺客[微博]解讀IPO重啟五大關鍵點
一、新股發行還要多久才能真正重啟?
1、證監會[微博]宣布2周內先發10家,年內把已經給了批文的28家全發完。
2、正式重啟要等首發辦法、承銷辦法等配套規則修訂完畢才行,正常情況下征求意見要一個月時間,所以2015年度再給新批文的可能性不大,不過元旦后肯定要放行了,要不到1月31日2015年中報就要過期了。
二、打新取消預繳款,利好市場,有限利好券商
1、6月初25只新股凍結資金5.69萬億,確定中簽再繳款則只需要414億,這還是有超級大盤股的情況下,一般中小盤子發行,需要的資金只有百億左右了,對資金面沖擊大為減少。所以盡管新股發行的消息可能對大盤構成利空,但是就資金影響而言,對市場是構成利好的。
2、先按照市值配售再繳款的事,十年前就干過,不過這次證監會強調了不許全權委托券商申購新股。盡管如此,依然會出現部分中簽了的投資者忘了繳款,而導致券商不得不履行包銷程序,余股包銷這事會重現江湖。十年前券商會有約1%的余股包銷,新規下會少一些,但還是有利于券商提高業績。
三、發行價格管理層還管不管?
發行2000萬股以下的新股取消詢價,由券商和發行人協商定價,這是件好事,但核心問題還是證監會還管不管發行價?如果不管,那可真的要考驗券商的定價能力了,投行的差異化競爭也會體現了。如果還是限定23倍市盈率,那確實也不需要詢價了。個人判斷,改革初期,窗口指導可能還會存在!
四、先行賠付拿券商做擔保,利空券商
盡管之前發行的新股已經要求券商做了先行賠付承諾,但畢竟沒形成制度,怎么賠法也不知道。這次提出建立保薦機構先行賠付制度,應該是要落實具體細節了。可是,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實際控制人或大股東是造假上市的最大受益者,證監會拿他們沒辦法,先抓著券商賠錢!
五、將部分審慎監管要求的發行條件調整為信息披露要求啥意思?
方向上應該是減少主觀實質判斷,增加信息披露內容,與注冊制方向一致。等細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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