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堰塞湖”迫使中國股市搞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財務核查風暴,結果讓166家企業自動撤單,但還有600多家企業仍在排隊等候,IPO“堰塞湖”依然沒有從根本上得以緩解。
從這次大規模撤單現象來看,投資者至少規避了166家風險公司,但并不意味著剩下的這600多家企業就一定是好公司。從撤單節奏來看,很多企業其實很不情愿,都在最后一刻才做出放棄IPO的決定,主要是他們很不甘心,有些企業可能在排隊前花了很多的人力物力精力和財力,有些企業可能已經花費了巨額的公關費用,如果撤單退出就意味著前期的投入將徹底打水漂,于是就有企業開始猶豫,有些問題比較突出的和相對老實一點的“壞孩子”就自動退出,還有一些懷著賭博心理的企業繼續上交自查材料,試圖蒙混過關。由于違規成本相對較低,懲罰力度與融資圈錢的數量不成比例,很多企業仍在繼續冒險闖關。因此當務之急是,必須提高違規成本和強化市場約束機制,對于虛假披露、隱瞞真實信息的上市公司負責人應該嚴刑峻法,不能采取簡單的“打補丁”糾錯,否則很難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只有高額的違規成本和責任追溯機制,一些抱著僥幸心理試圖闖關的問題公司才會進一步收斂和退縮,否則僅靠IPO財務核查風暴只會把膽小的嚇跑。
在這次核查風暴中,還有一個數據值得A股市場深思。在這場持續三個月的財務核查中,中信建投和國信證券很“受傷”,名下均有十幾家公司的IPO計劃折戟,而這兩家券商并非小券商,制造如此之多的問題公司,他們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保薦機構不能再“只薦不保”,不能讓他們再繼續大量地制造“廢品”。 我建議證監會對保薦機構建立黑名單制度,比如一家保薦機構在一年期間“制造”了3家以上問題公司,應該暫停該保薦機構至少3年的保薦資格,并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只有這樣嚴格的懲罰,才能讓中介機構老實起來,保薦機構才能夠名副其實。
長期以來,中國股市對中介機構的監督和責任約束不到位,導致保薦承銷機構、會計師、審計師、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反而成了上市公司造假者的專業幫兇和高級顧問,中介機構在公司上市初期幫助其優化材料和過濾數據,導致很多“帶病”上市的公司在剛上市之后就出現業績變臉,而這一貢獻與中介機構賺取快錢的行為密不可分,尤其是一些問題公司為了獲取超額溢價,愿意花更多的錢去打點各個關口,以保障插隊和“帶病”上市成功。因此,要想從源頭保障上市公司的質量就得強化中介機構的責任,讓中介機構更多地承擔盡職調查和獨立、客觀的信用擔保方角色,以增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可信度,避免中介機構被上市公司“收買”。
另外,應該盡快叫停“直投+保薦”模式,否則在利益驅動下,保薦機構一定會設法做高發行價、抬高上市價,再加上超額募集還可以獲得更多提成和承銷費,從而他們會千方百計地制造新股發行的“三高”,如果不叫停“直投+保薦”模式,新股發行的“三高”問題將會永遠存在,上市公司質量自然難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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