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朱寶琛
編者按: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是今年的一項工作重點。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負責人日前明確表示,針對新股發行體制存在的問題,證監會高度重視,下了很大功夫,下一步擬采取總體考慮、分步推進的改革方案,從抑制過度投機入手,做好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逐步建立起投資者適當性制度。那么,改革的發端可以從哪個領域開始,具體的步驟措施又有哪些?本報今日推出專題,請專家學者加以分析建言。
四重拳出擊 IPO改革加速推進
滬深兩大交易所出臺新的新股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制度、中證指數公司發布行業市盈率的相關數據以及此前公示IPO審核流程、預披露時間提前等,都是IPO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
“事實上,發行制度改革已經展開。”證監會主席助理朱從玖兩會期間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新股發行制度改革是今年的一項工作重點。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負責人日前答復人民網網友“兩會”建言時明確表示,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和誠信約束。證監會應該進行合規性審查,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投資主體均應歸位盡責。要把審查重點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轉移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上來。與此同時,也需要加快發展多層次的股本和債券市場,逐步改變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狀況。
在“分步實施、逐步完善、綜合治理”的原則下,圍繞新股發行體制改革,證監會已經進行了大量工作。業界認為,看似監管層沒有明確提出啟動新一輪的改革,但從大的背景來看,新股發行改革在穩步推進之后,有加速前行的趨勢,而一系列連續出臺的新規,如滬深兩大交易所出臺新股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制度、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行業市盈率的相關數據以及此前公示IPO審核流程、預披露時間提前等,都可以看作是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春天已經不遠。
強化分紅
促進股市投資功能發揮
2011年11月,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燒起了任職后的第一把火:要求上市公司明確分紅政策。隨后,監管部門在創業板IPO新政和2011年報編制、審計和披露工作中,都有明確分紅要求的條款。
由于這是證監會首次提出將分紅政策剛性化,因此此舉也被稱為“強化分紅”新政。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微博)認為,郭樹清上任后第一招就抓住了市場的本質,提高分紅水平,也就是提高投資回報率,這是資本市場最基本的盈利,也是成熟市場吸引投資者參與的主要標準。
“重融資、輕回報”被認為是中國股市的一大頑疾。十年時間中國的實體經濟年均增長率創出10%以上的驕人成績,反觀A股市場雖然上市公司在數量、總市值、融資額等連上臺階,A股市場規模位居全球前列,然而中國股市在融資與回報之間卻嚴重缺乏相應的平衡。
業界認為,科學合理的分紅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是一方面,另一個重要方面是上市公司的質量和治理水平。如果上市公司質量很差,無紅可分,肯定很難保證股東權益;如果公司內部沒有一套好的機制和程序,也不會將投資者回報落到實處。因此,就需要資本市場建立起一套機制,保證上市公司質量的提升。
業內人士表示,長期以來,上市公司不分紅讓堅持長線投資的投資者靠博取差價來獲利,投資者只能選擇投機和做短線方式從股票上獲取收益,但由于短期炒股導致市場很不穩定,所以投資者很難從二級市場賺到錢。
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微博)認為,強化分紅的真正意涵,是建立起公平、合理、透明的分紅制度,是為了保護投資者權益。具體操作方法,是讓公司在新股發行的時候必須給出分紅承諾。有了分紅以后,將對股市由投機市場轉為投資市場產生一定的促進作用。
預披露提前
推進陽光發行
去年12月30日,證監會發行部、創業板部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預先披露時間等問題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2月1日起,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對中國證監會審核部門關于發行申請反饋意見落實完畢后即安排預先披露,同時報送發審會材料。”
按照原有規定,企業招股書預披露時間是在發審會召開前5天,與發審委會議公告同步公布發行人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
這亦被業界視為新股發行改革的其中一部分。
深圳大學教授國世平認為,預披露新政增強IPO透明度是一項很好的制度,靠陽光來殺毒。使申請材料中的問題提前曝光,初審會中就可以對問題及落實情況進行處理。為社會公眾和投資者提供了更加充足的時間,詳盡查閱申請IPO公司相關材料,可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舉報,從源頭上杜絕隱患。投資者痛恨的不是IPO本身,而是那些涉嫌包裝上市、財務造假、內幕交易、天價發行、欺瞞投資者的上市公司。
此前,證監會就表示,招股說明書里面存在企業表揚的話過多,風險揭示不到位,做廣告傾向明顯,甚至有招股說明書出現重大遺漏的情況。業界認為,新規出臺后,通過公眾和輿論的監督,有利于及時準確地發現問題,提高發行審核工作的透明度,提升股票發行的效率和公平。同時,也將極大增強社會監督的力度,給公眾提供了有力的監督平臺,將從根本上推進IPO的陽光發行。
自2005年預披露制度實施以來,多家IPO問題公司因在上會前被投資者和媒體揪出問題,最終被發審委否決。但也有一些公司在過會后才“東窗事發”。業內人士認為,在預披露時間增加到1個月后,新股發行難度將明顯加大。
創新交易制度
遏制過度投機
證監會投保局負責人日前表示,針對新股發行體制存在的問題,下一步擬采取總體考慮,分步推進的改革方案。其中一點就是從抑制過度投機入手,做好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逐步建立起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同時,對過度炒作新股、導致跟風現象的不良行為,要根據實際,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遏制。
其實,抑制過度投機、做好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監管層一直在做。如本月,深滬兩個交易所先后頒布新股上市首日臨時停牌新規。具體看,深市方面,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出現盤中成交價較開盤價首次漲跌達到或超過10%及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50%兩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至14時57分。上交所的規定限制則相對寬松,換手率限制為80%,停牌時間也相對縮短。
業內人士認為,面對炒新的高燒不退,惟有監管層在制度層面不斷研究、推進,才能收獲實效。同時,有市場人士預期,管理層或將出臺更嚴厲的措施,抑制市場過度的投機行為。
投保局負責人亦表示,高價發行現象與過多的投資者熱衷于“打新”、“炒新”也有很大關系,希望廣大中小散戶投資者能夠從保護自身權益的角度出發,理性對待新股投資,對過度炒作新股、干擾市場定價、導致跟風現象等不良行為,證監會密切關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打擊。
改革保薦制度
讓保代盡職履責
券商、保薦人是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在A股市場的發展過程中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保薦制度改革,亦被認為是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環。
日前,證監會正式公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意見》。《意見》適當調整了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保薦項目家數的規定。在現行兩名保薦代表人具體負責一家發行人的保薦工作,可同時在主板(含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各有一家在審企業的基礎上,調整為允許同時在主板(含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各有兩家在審企業。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意見》的出臺,是在“積極推動發行體制市場化改革,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誠信約束”大背景下進行的。其主要考量,在于順應新形勢下的市場發展需求,在重視保薦代表人責任的同時,進一步增強保薦機構的責任,進一步發揮保薦機構的整體作用,推動實現全程有效內控,夯實保薦項目基礎。
一券商高層表示,加大放開保代制度力度對于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此舉將促進保薦代表人盡職履責。因為保薦代表人的稀缺,致使很多保代在公司上市中發揮作用不足,所承擔的風險與高收入極度不匹配。保薦質量的低下也導致“問題公司”的層出不窮,對資本市場帶來不良影響。
去年以來,隨著一些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不斷爆出財務造假、業績變臉等丑聞,保薦制度備受詬病。新股破發潮的背后,多有保薦人的“大手筆”。
業內人士認為,改革保薦制度,將使保薦代表人承擔的責任更多,這就有利于提高保薦項目的質量。而新上市公司質量提高,將會對A股市場構成利好。同時,保代簽字權放開后,新股發行會更加市場化,進而加大市場競爭力度,這有利于行業專業度的提升和促進市場健康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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