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一二級市場一致地、協調地發展,要結合起來看。“從前年、去年兩年的情況看,隔了一年之后很多股票的股價都是往下走的,都是低于發行價的,這種格局對投資者沒有好處。”
【《財經》綜合報道】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3月5日在列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表示,下一階段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在實施時間上沒有特別規劃,具體舉措將分步實施,IPO定價的關鍵在于要真實反映公司價值。
郭樹清表示,要使一二級市場一致地、協調地發展,要結合起來看。“從前年、去年兩年的情況看,隔了一年之后很多股票的股價都是往下走的,都是低于發行價的,這種格局對投資者沒有好處。”
據經濟觀察報(微博)報道,郭樹清在一次會議上向證監會發行部官員和發審委委員們公開發問,“IPO不審行不行? ”這在市場上引起了巨大的議論,由此引起了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討論。
但據東方早報報道,對于新股發行能否取消審核制的議論,郭樹清又指出:“這并不是問題的核心。關鍵在于如何界定政府監管部門與交易所平臺及其他中介機構之間的職責劃分和責任關系。注冊制和審核制的實質性差別并不大,在實行注冊制的美國,監管機構的有些審查比我們要嚴得多、細得多。我們要以信息披露為中心,逐漸把審查的重點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轉移到平等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上來。”
針對目前新股發行體制存在的問題,郭樹清說,改革的方案必須總體考慮,實施則會分步推進,既要積極,又要穩妥。改革的中心任務是使新股價格真實反映公司價值,實現一、二級市場的協調健康發展。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從抑制過度投機入手,做好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逐步建立起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同時,對過度炒作新股、導致跟風現象的不良行為,要根據實際,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遏制。二是健全股市內在機制,通過放松管制,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夯實市場機制正常運行的基礎,促進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投資主體歸位盡責。三是推動更多的機構投資者進入新股市場,引導長期資金在平衡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四是在發行監管上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不斷提升透明度。在具體措施上,近期將加大買方和承銷商的定價責任,同時,提高股票流通性,加強對定價行為的監督和約束,嚴格落實參與各方的責任,對涉嫌“共謀”和操縱的行為及時予以懲處。長期看,還將不斷強化信息披露質量、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法制環境,加大引入機構投資力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