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新股 > 歸真堂上市 “活熊取膽”模式遭質疑 > 正文
證券時報記者 楊冬
全國政協委員韓美林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怒斥“歸真堂(微博)活取熊膽”獲得了來自輿論和網友的廣泛支持,歸真堂一時成為了眾矢之的。
多數民眾在歸真堂事件中達成了一致共識,亦即“活取熊膽這種方式太過殘忍、有違人道,采取這種生產方式作為主營業務的公司顯然不適合成為一家公眾上市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輿論所指的矛頭均對準了“社會責任感較差”的歸真堂,但鮮有提及輔導歸真堂上市的保薦機構。這就好比一家銀行貸款給一家污染嚴重的企業用于擴大生產規模,人們在指責這家企業貽害四方的時候,往往會忽略這家唯利是圖的銀行。事實上,從社會責任感的角度出發,無論是這類放款銀行還是這類貸款企業,均應受到公眾嚴厲的道德批判。
值得慶幸的是,目前國內已有一些商業銀行開始日益重視起社會責任,并在業務操作中采取了赤道原則,比如興業銀行。
按照國際標準化的定義,赤道原則是指金融機構在向一個項目投資時,要對該項目可能對環境和社會造成的影響進行綜合評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桿促進該項目在環境保護以及周圍社會和諧發展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花旗銀行、匯豐銀行(微博)、荷蘭銀行等四十余家大型跨國商業銀行均已采取了赤道原則。這些大型跨國商業銀行在貸款業務中均將企業的環境和社會責任作為重要的貸款審查參考要素。
在實際操作中,赤道原則同樣適用于其他類金融機構,比如證券公司、擔保公司等。以證券公司為例,其投行業務、私募股權投資(PE)業務等非零售業務均適用以赤道原則來規避項目操作當中可能存在的社會責任風險、道德風險。
就投行業務本身的核心競爭力而言,可以分為前端項目延攬能力和后端發行銷售能力。但就新股發行改革的未來趨勢而言,后端發行銷售能力無疑將在更大程度上決定一家投行的綜合實力。
試想,如果未來新股發行實施注冊制以后,新股資源將不再稀缺,那些道德缺位、行業聲譽差、歷史記錄不佳的投行將會在承銷市場失去客戶基礎和生存空間。
基于上述原因,從長遠發展的角度來考慮,投行在保薦業務中引入赤道原則具備必要性和可行性。
事實上,國內證券行業借鑒商業銀行的成熟經驗已有先例,比如按照巴塞爾協議精神對券商凈資本實行監管。據筆者了解,監管層曾于去年年末下發了《完善證券公司風控指標體系總體思路(征求意見稿)》,提出“有必要借鑒巴塞爾協議的內容,根據資本的性質,將券商凈資本區分為核心凈資本和附屬凈資本兩個層次,并明確附屬凈資本的比例上限。”
這種按照巴塞爾協議精神建立的資本監管新規將十分有利于券商與國際慣例接軌。同樣,在保薦業務中引入赤道原則也將會有利于券商逐步形成國際化業務發展思路。
筆者以為,為了進一步鼓勵投行逐步培養自身的社會責任感,監管層還應在項目審核機制上予以傾斜,比如對于那些采取赤道原則的保薦機構所推薦的首發(IPO)項目實行綠色審核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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