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記者 余飛】對于新股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問題,南方基金(微博)首席分析師楊德龍(微博)認為,新股發行制度的方向依然不變,但不能一刀切式的取消審批制。針對于改革路徑,他提出了三大建議。
楊德龍認為,新股發行制度具體改進建議包括:一是取消在詢價階段,機構報價低于最終發行價可能失去新股申購資格的規定,讓詢價機構按照自身的研究報告和真實意愿進行報價;二是嚴格執行主板和創業板退市制度,完善各種退市條件,將上市之后業績表現遠低于招股說明書或上市路演的公司、符合退市條件的公司及時進行退市,以儆效尤;三是對于協助上市公司粉飾財報、包裝上市的承銷機構和個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嚴格處罰,杜絕各種財務造假行為;四是加強上市公司上市前后信息披露管理,對于披露不足、失實或者嚴重誤導投資者的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嚴格處罰。
另外,楊德龍還建議,考慮到當前市場資金面非常緊張,二級市場低迷,建議適當降低新股發行密度,減少對二級市場資金分流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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