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初證監會祭出IPO公司要在招股說明書中細化回報規則、分紅政策和分紅計劃,并作為重大事項加以提示這一新政舉措以來,注重股東回報之風似乎蔚然掀起。
然而,一個嚴峻的問題是,IPO公司上市前后現金分紅方式詭異變臉。非流通股東在上市前報告期內的現金分紅比例,動輒超過當年可供分配利潤的30%以上,但上市后現金分紅比例卻大幅調低,IPO重圈錢輕股東投資回報的悲劇依舊在上演。
分紅承諾鬧劇
截至12月7日,中國證監會IPO公司現金分紅強化新政實施以來,共有38家IPO公司披露了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等待發審過會表決的3家,未通過發審會審核的10家,發行審核過會獲準通過的25家。
令人意外的是,在IPO發審獲準通過的擬上市公司中,竟有兩家公司在沒有披露未來現金分紅比例承諾的情形下,便堂而皇之的地順利過會。這的兩家公司是榮科科技和共達聲電。
榮科科技披露的上市后的分紅政策為,“計劃上市后的第一個盈利年度派發股利,預計采用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派發方式,具體分配方案由董事會審議后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而共達聲電對上市后分紅政策的提示則更加大而化之,只是輕描淡寫地說:“公司本次發行后的股利分配一般政策與發行前將保持一致。”
除榮科科技、共達聲電外,記者對已經過會的23家IPO公司上市后現金分紅比例承諾統計分析發現,目前IPO公司的分紅政策和分紅規劃,給人突出的印象是,尤其是上市后的現金分紅比例承諾,不僅沒有足夠的吸引力,而且在某種程度上缺乏回報股東投資分紅的誠意。
23家已經過會的IPO公司,承諾上市后的每年現金分紅比例在10%至30%之間,但多達18家公司承諾上市后的每年現金分紅為當年凈利潤的10%。
上市前瘋狂分紅
一位投行部門的資深專業人士向記者表示,“監管部門要求IPO公司在招股書中提示分紅政策,并明確承諾最低現金分紅比例,這只是一道原則底線,監管部門的政策引導并不強制效力。”在該人士看來,盡管上市公司承諾了最低現金分紅比例,但因種種外部因素,股東投資很可能連最低10%的現金分紅承諾都無法保證。
在所有IPO公司的招股書中,幾乎每家公司都用同股同利的字眼來表達其上市后與社會公眾投資者共享公司成長的美好愿望,但是,記者調查卻發現一個驚人的現實,那就是,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的報告期均有驚人的現金分紅,現金分紅比例占當年的凈利潤往往在30%以上,更高的甚至超過了50%。
據了解,目前監管層對IPO公司上市前大比例分紅套現的做法并沒有明文限制,上市前公司將可供分配利潤全部分掉都可以。監管層之所以對IPO公司上市前報告期的現金分紅不做約束,是認為可供分配而未分配利潤的多少將影響其IPO詢價的估值,寄望于市場估值力量對其分紅行為構成約束,但在目前IPO發行“三高”居高不下的形勢下,這樣蒼白的約束能夠有效維護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投資回報權益嗎?
有業內人士指出,“那些IPO公司在上市前大舉現金分紅的舉措可以理解,一是很多年來沒有分紅過,股東對現金分紅高度饑渴;二是,IPO過會后馬上可以圈到錢,公司發展所需資金馬上可以解決,這樣即使舉債分紅也未嘗不可。”
微薄的未來現金分紅承諾、上市前近乎瘋狂現金分紅套現,讓人無法不認為,上市公司注重股東分紅回報這一天的到來仍很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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