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劉偉
12月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舉行創業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見稿座談會,上市公司、券商、創投等業界人士就退市標準、轉板機制、借殼制度等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認為創業板退市制度有利于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有利于資本市場發展
“總體來講,創業板退市制度在設計理念上是比較先進的。創業板退市制度設計起點高,理念先進、超前,多元化的退市標準與上市標準有較好的對稱性,并具有可量化、可操作性。當然,有些細節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教授表示。
“在海外創業板市場上,上市公司退市十分普遍,比如美國納斯達克每年退市公司8%左右,英國AIM每年退市率在12%左右。而A股市場自2001年推出退市制度以來,僅有40家左右的企業退市,退市效率十分低。”廣發證券總裁助理張少華認為,在創業板市場試行的直接退市制度,有利于形成創業板市場吐故納新的動態平衡。
“一元退市”制度意在深遠
“‘一元退市’標準,是一個市場化退市標準中的最高境界。所謂‘一元退市’制度是指創業板公司股票出現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將終止上市。它充分體現投資者用腳投票的一個準則。”
董登新說,香港市場曾推出0.5港元退市,但當時失敗。這主要因為香港股票很多價格都很低。內地股市現在的股價下到兩三元都很難。制度的設計應該超前,而且應該有很強的導向功能。“一元退市”法是歐美很多國家比較受歡迎的做法。從現實情況看,我們還不能看到“一元退市”制度馬上起到作用,但是不等于這條標準不重要,而且這只是目前的情況,隨著退市制度的威力逐漸顯現后,將會是另一番場景。
“‘一元退市’標準是符合國際標準的,但是從中國創業板來看是否略微松了一點。”國民技術董秘朱旭認為,從高價發行角度來看,或者從募集資金來看,創業板要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才有可能達到“一元退市”的標準。能不能同時再增加一個標準,就是說股價觸及低于每股凈資產的50%就退市。
董登新還指出,退市后,不允許賣殼,這是非常好的一個制度。董登新表示,這是主板市場的一個痛處,之所以退市制度被指責,主要是主板允許賣殼,可以停牌三年,導致證券市場低效率,導致很多內幕交易,創造暴利獲取機會。不允許賣殼是非常好的一個制度設計。
退市制度松緊感受不一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內核負責人曾信認為,“退市制度尺度仍偏松。
直觀的感受就是按照現行制度目前能直接找到的對象還不多。比如,三次受到公開譴責的公司還是很少的。”
而深圳市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孫東升則認為,“創業板公司和主板公司沒法相比,創業板公司多為創業型中小企業,因此,更嚴厲的退市制度對創業板公司是不公平的。創業板不少公司都屬于國家提倡和扶持的自主創新戰略性產業,從這個角度來說,相對主板公司,應該對創業板公司有更寬松的心態。”
孫東升說,不支持借殼上市,又扣除非正常損益,這樣的話公司經營不下去就只能退市了。對創業板制定比主板更嚴格的退市制度,有悖于情理,也有悖于法律。相比來說,主板公司屬于中年人,創業板公司應該還是翩翩少年。從保護弱者,給創業板以寬松環境、寬容心態的角度出發,都應該對創業板公司加以呵護。
制度完善任重道遠
“如果指望有一個退市制度把所有問題都解決,既不可能也不現實。”申萬證券研究所首席市場分析師桂浩明認為,退市制度要解決的是,當上市公司達不到上市標準的時候,該怎樣下去,同時提醒投資者,對那些不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不應該抱著僥幸心理。
深圳市東方富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市場總監吳忠煒認為,“退市制度尚需很多配套的制度來執行。打擊內幕交易、打擊操縱股價這一塊應該加強。關于集體訴訟,關于索賠的配套法律制度建設,將對退市制度起到很好的幫助。”
對于業界關注的問題,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場機制確實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各方有意見和建議也是合情合理的,會結合實際情況,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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