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謝衛在全國兩會上表示,我國證券市場創業板開設以來發揮了多方面的積極作用。但在同時,也有一些公司高管在股票上市后迅速辭職以套現巨額利益,這一現象應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并加以制度約束。
謝衛說,一些公司在創業板上市后股價暴漲,不少持股高管一夜之間成為千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一些高管為盡早兌現收益而突然辭職,給公司管理和后續經營帶來了很大影響,動搖了公司員工和公眾的信心,也影響了企業和股票市場的健康發展。此類事件會引發人們對創業板上市資源的過度追逐,從而產生權力尋租、虛假包裝上市等弊端。
謝衛分析說,現行法律法規對任職高管減持要求較多,而對離職高管的減持行為基本不做要求,這給創業板公司高管“離職套現”打開了方便之門。例如,《公司法》規定在職高管每年轉讓的股票不得超過所持股票總數的25%,對于何時轉讓也設置了較多的約束。而《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則規定,高管離職半年內不得轉讓本公司股票,這就使得高管離職半年后即可全部轉讓股票,這種規定顯然比較寬松。
謝衛表示,為維護創業板市場的健康發展,高管減持政策應加以改進,總的思路是鼓勵高管長期持有,限制離職高管減持股份。首先,高管在公司上市之前應簽訂承諾書,承諾不論是否辭職,其減持股票的時間不得少于基本任職年限。監管部門在審核創業板公司時,可將此條款設為優先考慮上市的前置條件。其次,高管減持股份的比例應當逐年增加,而非目前的平均分配。再者,高管每年享受的減持股比例應當與公司業績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