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實習記者 楊維波
一直以來,新股、再融資、大小限減持等給二級市場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其中,源源不斷且估值畸高的新股尤其受到投資者詬病。
本周,上證指數創出3年來的新低,追究背后的深層次原因之一,正是800家待發行的企業排隊等待IPO,就如同懸在市場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讓投資者始終不能掉以輕心。
據媒體報道,近期有券商人士提出了一種解決800家新股IPO這個大“堰塞湖”的方法,就是先將這些企業全部放到新三板上去交易,先掛牌兩年,一些短期做業績、缺乏誠信的企業將經受不住時間的考驗,也就難以IPO;而一些運作規范、持續經營良好的企業就會涌現出來,表現好的再轉主板融資。
那么,這一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呢?
兩原因導致難成行
新股上新三板掛牌的核心出發點是減少直接融資對主板市場的沖擊。有分析認為,因為目前新三板公司首次掛牌是不融資的,如果這些企業去新三板掛牌,短期內可以消化這些巨量的融資需求。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個方案難以成行。
一是與新三板的市場定位功能不符合。西部證券代辦股份轉讓部總經理程曉明認為,這個方案有利有弊,“對主板是有好處的,相當于對主板發行制度的一個改革,提前在新三板掛牌可以讓這些公司提前接受公眾的監督而不是一次性的審批。”但如果這些企業全部上新三板,與新三板的市場定位功能不符合,違背了新三板設立的初衷。
新三板市場設立主要是為解決初創期高新技術企業股份轉讓及融資問題。程曉明表示,“如果這些企業全部上新三板,會對新三板市場的定位產生不利的影響,因為新三板市場主要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的。”
單純從政策方面考慮,多位業內人士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擬IPO企業在新三板市場掛牌沒有制度方面的障礙。不過,涉及的面比較大,目前來說還不會有什么實質性的進展。
二是這些企業到新三板掛牌仍然會分流主板資金。
某投行人士表示,“如果這些企業到新三板掛牌,肯定要允許交易;其實就相當于這些企業上市了,必然會吸引很多資金參與投資,也會分流主板的資金。”
另一方面,今年10月11日,證監會正式發布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辦法將會在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據相關人士透露,管理層會盡快推出相關的配套規則,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交易制度的改革。
有業內人士透露,交易制度改革會循序漸進,個人投資者允許參與新三板投資,目前最低購買3萬股的下限可能被取消,而做市商制度等推出時間可能會延后。隨著交易制度的改革,新三板市場活躍度比目前會有較大的提升。
分析人士認為,因為無論從公司規模、利潤考核、公司治理、市場競爭等方面,擬IPO企業整體上顯然要比目前新三板掛牌企業實力更強;作為投資者肯定更愿意投資這些公司,因為他們是準上市公司,以后上市幾率很大,投資價值也更大。若800家排隊IPO企業全部去新三板掛牌,隨著場外市場交易制度的改革,普通投資者可以參與新三板交易,未來可能引入做市商制度又會進一步提升市場的活躍度,屆時,新三板市場對主板市場會有很大的資金分流。
“分流二級市場資金的問題可能并沒有從實質上解決”,對于如上方案,市場人士認為。從操作上,
也有投行人士表示擔憂。東
方證券投資銀行部執行總
經理沈偉對《每日經濟
新聞》記者表示,“我覺得這個不太可行,新三板與主板市場目前是兩套班子,兩個體系,不同的人在做,個人感覺缺乏可操作性。”
“興柜模式”或可借鑒
對于目前800家待發新股“堰塞湖”問題,除了將這些公司放到新三板市場以外,還有券商建言開辟新股預備板。事實上,有券商人士表示,其實中國臺灣地區的“興柜”市場或許可以借鑒。
對此做過專題研究的東吳證券報告顯示,中國臺灣地區的資本市場結構由證券交易所、柜臺買賣市場和興柜股票市場構成,前兩者是公開發行并上市公司的交易場所,而興柜市場主要提供未上市(柜)公開發行公司的股票一個合法、安全、透明的交易市場,并將未上市(柜)股票納入制度化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臺灣地區市場目前實行所有擬上市(柜)公開發行公司強制登陸興柜市場的制度,對擬申請上市(柜)的公司,強制要求先在興柜市場掛牌滿6個月,是上市或上柜公司的預備交易場所。掛牌期滿后,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公司是否能夠申請上市(柜)。
沈偉表示:“大陸地區的新三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目前是兩個獨立的市場,沒有互通性;而臺灣地區的興柜市場,則是企業公開發行上市前必經的步驟,它是具有連貫性的。”
某大型券商場外市場投行經理表示,興柜市場其實類似于預披露市場,這樣企業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情況都會呈現在投資者面前,增加公司的透明性,有助于投資者熟悉公司,以便給公司合理的估值;對于企業來說,在興柜市場掛牌也有利于公司及早熟悉相關信披規則,加速其規范化,對于試圖造假上市的企業也會造成較大的壓力,那些存在潛在風險的企業可能會知難而退。
目前滬深A股市場中,IPO企業雖然會預披露公司的相關信息,但由于沒有掛牌交易,對于其內在價值不能通過公開市場的檢驗得到,而僅僅憑借詢價得出,造成某些企業市盈率過高的現象,也會有一部分新股上市即遭遇業績變臉的現象。通過在興柜市場掛牌交易,投資者對公司價值會有比較公平的考量,透過其價格發現功能,協助公司與承銷商議定市場接受度較高的承銷價格,避免定價過高的現象,也可以避免“地雷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相關規則,擬上市企業在強制進入興柜市場交易時,需要2家以上的券商推薦。同時,公司還要提出一部分股份由券商認購。具體標準為:公司股本總數的3%以上,且不低于50萬股,如果3%的股份數超過150萬股,則至少應自行認購150萬股;最后,各家推薦券商應各認購10萬股以上。認購上限,不超過10%。業內人士表示,對主辦券商而言,認購股票,可以享受上市后的資本利得,也有助于券商深入了解公司的價值。
對興柜市場有研究的分析人士表示,興柜市場可能“三贏”。對推薦券商來說,早期投資潛力公司,有助于其了解公司的真正價值,同時也把自己利益和公司捆綁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地雷”公司的出現。對于發行公司來說,其“預備板”的性質有助于公司知名度的提高,也使未上市公司有合法便利籌資場所。對于投資者而言,對于擬投資公司有深入了解的機會,而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也會大大降低投資者參與以后新股發行的風險。
當然,目前而言,借鑒“興柜”模式只是市場人士提出的一種想法,具體到A股市場,要解決新股扎堆問題還有許多途徑,并非“全部放到新三板市場”這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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