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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剛剛結束的2009年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明確表示,將深入推進發行制度改革。堅持市場化導向,改革新股發行制度,強化各主體責任,完善價格形成和股票承銷機制。
業內人士指出,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與變化,2006年頒布實施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已經需要進行適時修改和完善,而目前的時機十分適宜。具體而言,專家認為有以下4個方面的問題迫切需要解決。
問題1 新增限售股源源不斷
2007年國內A股市場IPO融資額達到4470億元,居世界第一位。2008年盡管市場深幅調整,監管層控制發行節奏,IPO融資額也在千億元以上。2009年將有6851.25億股限售股上市流通。
專家建議:縮短限售期限為3至6個月
宏源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唐永剛認為,應取消新股發行時限售股鎖定時間。對此,經濟學家華生則表示,我國新股發行制度是與國際接軌的。從國外成熟資本市場經驗來看,取消IPO限售股鎖定時間限制并不可取,適當的限售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如果上市第一天大股東就可以大量拋售股票,會加大市場的壓力。對此,華生提出縮短限售股的限售期限,與國際慣例的3至6個月靠攏。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左小蕾也表示,目前歐美成熟市場IPO均有部分股票被限售,鎖定時間一般在3至6個月。
問題2 首發流通股比例過低
有人曾經對中國的發行制度做過一個比喻:一頭豬,僅僅拿出一只豬耳朵而不是一頭豬(大股東占到65%的股份)來上市,上市后大股東持有的股份和上市的豬耳朵比就是“一豬獨大”了,因為上市流通股的稀缺,給機構炒作發行價提供了很好的機會,豬耳朵一上市在二級市場卻賣出了二十頭豬的天價(比如中國遠洋、中國人壽)。流通股比例的過低意味著,很多公司上市的目的并不是缺錢,而純粹是看到了A股市場可以在完全不影響公司控制權的情況下達到圈錢的目的。
專家建議:首發流通股比例提高到20%至25%
華生表示,增加首發流通股比例,促使股票價格更加合理。目前,我國《證券法》規定大型企業首發流通股比例不應低于10%,而國際慣例是20%至25%。
問題3 散戶新股中簽率太低
綜觀目前的發行制度,首要的問題無疑是公平的缺失,在以機構投資者為主導的發行制度下,這種公平的缺失不僅僅表現在機構和中小股東的“機會”的不均等,機構投資者既能參與網下配售,又能參與網上申購,而中小投資者卻只能在網上申購,使得中小投資者的中簽比例奇低。有券商統計,網上申購中簽率僅為網下配售比例的1/5,這是利益明顯偏向了機構投資者一邊,違反了我國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
專家建議:效仿香港“一人一手”
宏源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唐永剛建議借鑒香港制度,按申購賬戶分配新股。具體的意思是,只要發行新股,每個申購的自然人戶頭保證可以獲得一定份額的新股,如1000股、100股、10股,甚至1股都可以。中行在香港發行時實行“一人一手”的政策。這一手可以是100股,也可以是1000股,具體多少股是視情況而定,這就是一種新股發行平均化的體現。新股發行的平均化既可滿足企業融資的需求,又可抑制大資金對股價的操縱行為。
問題4 詢價猶如“走過場”
有業界分析師認為,在詢價環節,由于一些細節安排尚不到位,新股發行定價存在不能反映真實價值的情況。我國目前實行的詢價制度并沒有強制要求詢價人的認購義務,這導致詢價缺乏根據,新股發行價格容易出現過高或者過低現象。
專家建議:在承銷環節做出規定
在未來完善承銷機制的過程中,華生建議改善目前的詢價制度,明確大機構的責任,保障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按照成熟市場經驗,如果股票價格過高,詢價機構需要承擔包銷的責任;如果價格偏低或價值合適時股票就會很搶手,那么將會限制詢價機構的購買比例,以保護中小投資者申購需求!皩τ谶@一點,只要對承銷程序做出規定就可以做到!比A生表示。而一部分的券商則建議,應將初步詢價與累計投標詢價合二為一,即取消初步詢價,進行一次性投標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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