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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過高:地方國企大非的減持沖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9日 02:20 第一財經日報
國有股改限售股,應該是所有股改限售股群體中最“安分”的部分了。上有國資委的管制,還有自身對上市公司維持控股權的要求,因此投資者對于這類股份也相對比較放心。 當然,在解禁后的國有限售股中,也有不安分的分子。包括瀘州老窖(000568.SZ)、吉林森工(600189.SH)、新華醫療(600587.SH)等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東此后也紛紛開始減持,而這些基本都是地方國資控股的國有股東。 2006年12月19日,吉林森工第一批股改限售股開始上市流通。此后僅過了一個月,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森工集團”)就連續兩次公布了減持公告,以每股9.35元的平均價格出售了2.11%的吉林森工。 一年后,森工集團持有的吉林森工另一批限售股解禁后,其又連續減持吉林森工。截至最后一次公告,森工集團已經累計減持了4.81%;而去年年底,森工集團仍持有吉林森工45.97%股權。 作為吉林森工的控股股東,森工集團的連續減持也引起了市場關注。但在森工集團一位目前負責相關工作的部門負責人看來,這也是在相關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公司自身利益角度所做出的決定。 在仍維持控股權的前提下,該負責人認為,估值過高是促使森工集團出售股份公司股權的一個主要誘因。吉林森工近兩年的業績并不太好,而股價卻出現非理性上漲,導致其市盈率持續高企。同時,出售部分股權收回的現金也可以在集團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補充流動資金的不足。 吉林森工2006年每股收益0.19元,2007年每股收益0.16元。而在森工集團減持過程中,其股價基本維持在10元上方,最高曾達24.37元。 不過,雖然國有股東在處置上市公司股權時有一定的自主權,但國資委與中國證監會去年發布的19號令中要求,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轉移,以及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超過一定比例的,要向省級或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這樣,通過設定時間段和凈轉讓比例,給了市場一個較為明確的預期。 除了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外,其他持有上市公司股權較低的國有股東則在處置相關股權時顯得更為靈活。一個月前,中體產業(600158.SH)原第八大股東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表示,截止到2008年3月7日,已出售所持有中體產業2.28%的股權,尚持有公司0.95%的股份。 盡管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所持中體產業股權比例并不算太高,但對于出售的理由,該基金會相關人士均不愿做出答復。任亮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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