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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大非解禁未必會賣(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08:55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國有股解禁未必會賣 明白國有資本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們就毋須就國有股東未來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數量,作錙銖必較的估計。毫無疑問,國有單位持有相當數量的“大非”。但在解禁后的減持程序,也相當嚴格。一些國有單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更要上報國務院批準。而這些上市公司限售股占“大非”的數量和權重,又往往很大。一般情況下,中國石化、中國石油、中國人壽、工商銀行、中國中鐵等第一大股東根本不可能多此一舉地通過國資委,向國務院提出什么減持方案。由于不實際參與流通,這些限售股在某一時段解禁100萬或1000萬股,僅僅是名義上的。它并不改變供求關系。因此,輿論如果刻意渲染以國有單位持股為主的“大非”的解禁,就很容易誤導投資者。 針對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在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年將推動已上市公司擴大實際進入流通的股份比重。”但無論如何,堅持國有資本在上市公司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國有資本在上市公司中的導向作用的原則,決不會動搖。 建議標識國有股東持股量 為防止可流通市值與實際流通市值概念的混淆,筆者建議上市公司應發布無限售條件股份中的國有股東持股量。目前,證券交易所發布的統計數據,包括市價總值和流通市值。隨著“小非”和“大非”的解禁,未來的市價總值和流通市值將十分接近。但考慮到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本要求,市價總值和流通市值中將有相當一部分股票不參與流通。《上市公司國有股東標識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省級或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復以及國有股東或股票發行人的申請,對國有股東證券賬戶進行標識登記。”“國有股東名稱后標注具體的國有股東標識,國有股東的標識為'SS'(State-owned Shareholder)”。 目前,《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5號———公司股份變動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僅把無限售條件股份分為人民幣普通股、境內上市的外資股、境外上市的外資股、其他四類。如果我們規定上市公司要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統計口徑,披露無限售條件股份中的國有股東的持股量,則可以進一步增加相關統計數據的有效性,從而更有利于投資者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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