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馬玉榮
6月20日,中國證監(jiān)會公布了解決股權分置第二批試點的42家上市公司名單。據(jù)悉,第二批試點企業(yè)解決股權分置方式仍然以送股作為主要的對價方式。
經濟學家韓志國就此指出,全流通及其試點無論采取什么方式,都意味著流通股的絕
對擴容,為了保持市場的和諧與穩(wěn)定,給市場帶來信心和拓展空間,就必須找到一個更為重大也更為有效的制度變量與市場變量,來盡可能地抵消市場擴容所帶來的消極影響直至激發(fā)市場的積極因素。也只有找到并激發(fā)起市場與制度的這種變量并有效地激發(fā)起市場的積極因素,全流通及其試點才能在市場預期的改變中被市場認同并取得成功。在中國股市的現(xiàn)階段,能夠綜合反映這種要求的全流通及其試點的最好方式是縮股而不是送股。但由于上市公司的情況千差萬別,因而任何一種方案都不可能適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即使是縮股方案,也不排斥與送股方案或其它方案的交匯與交融。任何能夠有效帶來市場轉折從而制度轉折的全流通及其試點方案都應該有它自身的價值與地位。
韓志國進一步分析指出縮股與送股存在下列十大差異:
1.送股是股票與市場的絕對擴容,而縮股則是股票與總股本的絕對縮容。
2.送股是股票與市場的即期擴容,而縮股則是市場的延期擴容。
3.送股著眼的是穩(wěn)定資金存量,如果存量穩(wěn)不住,流通股與非流通股就會出現(xiàn)全輸?shù)母窬郑s股所著眼的是吸引增量,是要在總體上把股票與市場的“蛋糕”做大,在做大的“蛋糕”上實現(xiàn)利益分享從而走向多贏。
4.以送股方式實現(xiàn)股票的全流通,非流通股東不在乎送股時機的選擇與把握,甚至股價越低,非流通股股東越處于主動地位,而縮股則恰恰相反,在分母為一定或既定的情況下,分子越高即股價越高,流通股就越主動而非流通股就越被動。
5.送股是非流通股的直接劃撥,高比例的送股在現(xiàn)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下是一種“難于上青天”的道路,而縮股則由于非流通股轉為流通股后在會計核算準則上由按凈資產值記賬調整為按流通市值記賬,因而縮股本身會減少意識形態(tài)方面的阻力與障礙。
6.送股是補歷史,由于歷史上流通股股東的持倉成本參差不一,非流通股的持股成本也多有變化,這樣,就很難在兩類持股成本有著重大差異的股票之間找到對價的價格接口,而縮股方案則是補未來,是要通過非流通股的大比例縮股,為市場和投資者拓展出一個嶄新的未來。
7.對流通股股東而言,送股所增加的是短期價值,這種增加很可能會被因供求關系改變所導致的股價下跌所吞沒。
8.縮股所提高的是股票的長期價值,是重樹市場的投資理念與價值理念;送股方案只適合優(yōu)質企業(yè),而縮股方案卻適用于所有企業(yè),即使是ST公司也可以采用。如果績劣企業(yè)或ST公司的非流通股能采用更大的比例縮股,那就很可能在這些公司的扭虧或走出困境的過程中,起到“化腐朽為神奇”的作用。
9.送股會在大多數(shù)企業(yè)中維持“一股獨大”,而縮股卻會因大幅壓縮了非流通股的股本泡沫而使非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數(shù)量及其比例大幅下降,從而使大多數(shù)企業(yè)改變“一股獨大”。
10.與送股相比,縮股的一個更大優(yōu)勢與優(yōu)點,是通過大比例縮減非流通股股份而使收購與合并這種資本市場與生俱來的壓力變得更為現(xiàn)實也更為可能,并且使得企業(yè)家市場與企業(yè)家階層在市場的發(fā)育與股權的爭奪中逐漸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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