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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0年02月18日 08:4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近日,中國證監會法律部對為北京金裕興電子技術有限公司間接在香港創業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見的北京競天律師事務 所及其律師徐耀武作出通報批評,六個月內中國證監會不受理徐耀武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中國證監會法律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北京金裕興電子技術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北京注冊的公司,為了達到在香港創業板 上市的目的,通過在境外設立公司和向境外轉移股權的方式在香港創業板申請上市,從而逃避中國證監會的監管。徐耀武律師 明知北京金裕興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的做法屬于逃避國內監管部門監管的行為,而且在中國證監會法律部當面向其明確指出中國 證監會需對此事作進一步調查、了解,在調查了解期間律師不能出具法律意見的情況下,仍然為北京金裕興電子技術有限公司 出具了“不需中國任何政府機關批準”的法律意見。他的行為違反了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這位負責人還指出,中國證監會積極支持香港創業板,積極支持和鼓勵內地企業通過正當合法途徑到香港創業板上市 或國外證券交易所上市,堅決反對逃避監管的行為。在北京金裕興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及該公司的上市保薦人認識到逃避監管的 錯誤性質并補辦了有關手續后,中國證監會于2000年1月批準其在香港創業板上市。 最后,這位負責人強調,今后,具備條件到境外直接或者間接上市的企業,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 手續。對任何逃避法規監管的行為和為其出具法律意見的律師,中國證監會將依法嚴肅處理。 (記者 鄭小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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