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福發:受證監會處罰
http://whmsebhyy.com 1999年11月3日 08:33 上海證券報
大股東沒有繳納配股款,上市公司卻在公眾面前打掩護。閩福發的這一違規行為受到了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該公
司今天就此發布公告。
在1997年閩福發第三次配股時,閩福發的第一大股東福州市財政局沒有將認購此次配股應納的現金5197.8
9萬元付給上市公司。閩福發卻在此后致全體股東的股份變動報告和1998年中報中稱公司股份全部募足。根據有關規定,
中國證監會對閩福發處以警告,并對在通過1998年中報的董事會決議上簽字的董事也處以警告處罰。
據悉,在有關方面的督促下,福州市財政局已在今年5月歸還了所欠的全部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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