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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增七道坎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1日 00:32 北京商報
日前,深交所頒布了《中小企業板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定》,新增7項規定督促中小板企業改善經營,對公司財務、資本運營和市場交易等方面進行更加嚴格的要求,此規定明年元旦起實施。 目前,上市公司若連續兩年業績虧損才面臨被*ST(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但從明年元旦起,以下7種情況也將帶來同樣的后果: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為負值;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而且本所認為情形嚴重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公司除外)超過1億元且占凈資產值的100%以上(主營業務為擔保的公司除外);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公司違法違規為其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提供的資金余額超過2000萬元或者占凈資產值的50%以上;公司受到深交所公開譴責后,在24個月內再次受到本所公開譴責;連續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盤價均低于每股面值;連續120個交易日內,公司股票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低于300萬股。 公司被戴上*ST帽子后一年內情況沒有改善,將被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半年后仍未有所改善,則將被正式退市。此次頒布的特別規定明顯加大了對中小板企業的“管束”力度。按照深交所現有的上市規則,7種情況的前2種,只需實施特別處理,即在股票代碼前加ST;而后5種情況,則沒有任何規定。 曾 芳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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