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保護投資者權益 中小板再融資要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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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6日 16:38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深交所日前出臺的《中小企業板投資者權益保護指引》(下稱《指引》)表明,除了對已實行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年報說明會、獨立董事制度等加以完善外,《指引》還增加一些新規定,如再融資之前需要召開說明會,對外擔保需經2/3以上獨董同意等。 根據新《證券法》的規定,《指引》延伸了信息披露的主體范圍,對于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對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控制權轉讓談判等情況,《指引》要求其應及
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指引》擴展了股東權利征集制度,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可向其他股東公開征集包括股東大會召集權、提案權、提名權、投票權在內的股東權利,對于保障中小投資者充分行使股東權利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嘗試。 《指引》還就保證獨立董事正常履行職責作出了新的規定:一是鼓勵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專項基金;二是規定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對獨立董事提出質疑或罷免提議。深交所認為,這把獨立董事的勤勉盡責義務落到了實處,加強了投資者對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 《指引》對中小板上市公司在規范運作方面也作出一些新規。在關聯交易方面,《指引》借鑒了境外市場經驗,鼓勵上市公司建立重大關聯交易擔保制度,以防止關聯方利用關聯交易侵害上市公司合法權益。在對外擔保方面,《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應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對外擔保須經全體獨董2/3以上同意,防止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在募集資金使用方面,《指引》要求公司進一步健全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 (觀宇/編制)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