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中小企業板塊投資者權益保護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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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2日 16:01 證券時報 | |||||||||
本報記者 張媛媛 2006年中小企業板制度建設的第一項舉措———《中小企業板投資者保護指引》今日亮相,該《指引》作為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保護傘”,備受業內關注。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該《指引》不僅與當前全流通的市場背景做了全面銜接,并且開
銜接全流通 業內專家觀察認為,鑒于中小企業板已經完成股改,進入全流通時代背景,《指引》與中小企業板的未來發展做到了良好銜接。 對于全流通方面,東方證券分析師王如富指出,《指引》第16條規定,上市公司原非流通股股東出售所持股份,應嚴格履行其所做出的承諾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市公司應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股權分置改革后原非流通股股東持股及變化情況。 新疆證券分析師商金和對此表示認同,《指引》在中小板股權分置改革全部完成之后的出臺,表明中小板市場的發展已經步入新階段,中小板制度建設也邁入完善時期。中小板通過制定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有關措施,進一步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將會進一步促進中小板的穩定快速發展。 預熱融資功能恢復 《指引》對中小企業板募集資金做出了制度上的準備。比如《指引》第39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健全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制度,加強募集資金的管理。第40條規定募集資金實施進行效益相比差異超過20%的,應當在定期報告中進行說明。 王如富認為,在中小企業板全部完成股改、獨立指數發布和《中小企業板投資者權益保護指引》頒布的大背景下,中小企業板將在制度創新中取得快速發展,其市場發展的規范化程度將明顯增強,市場吸引力將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板的融資功能有望率先恢復,在市場準入方面將適當放寬門檻。中小企業板的上市數量有望得到較快增長。 “因中小板上市公司規模小和數量少,中小板實行新老劃斷的時機可能要先于主板。”商金和判斷,根據主板公司的股改進度和目前的市場環境推測,2006年再融資或IPO有可能先在中小板進行。 《指引》在第19條規定,上市公司擬發行新股或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在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后五日內舉行投資者說明會,詳細說明再融資的必要性、具體發行方案、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等!霸摋l款表明發行新股或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能成為中小板公司再融資的兩種備選方案。”商金和說。 撐起保護傘 頻出創新招 業內普遍認為,本次《指引》對投資者享有的收益分配權、知情權、決策參與權等三項權益做出保護新規,并且嘗試前瞻性的設立再融資預案說明會制度、鼓勵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專項基金等新制度,一方面增強了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可操作性、使投資者保護真正落到了實處;另一方面顯示出中小板制度創新步伐較快、頻出新招的特點,使得中小板的透明度和制度建設方面具有領先精神。 聯合證券柳紹黔指出,針對部分民營公司上市后大比例現金分紅,實際是大股東隱性侵占募集資金的現象,《指引》不鼓勵經營活動現金流量連續兩年為負的上市公司進行高比例現金分紅,公司上市時小股東付出的溢價和募集資金不至于被大股東侵占。 《指引》規定中小板公司需要年報說明會、再融資預案說明會,有利于投資者更好地與公司溝通。從中小板開板以來的實踐看,業績說明會得到了廣大投資者的歡迎,部分消除了散戶與機構投資者在獲取信息方面的差距。 《指引》鼓勵持有1%股份以上股東提出董事監事人選,以及可以提出罷免獨立董事,為中小板公司小股東參與上市公司管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會,是中小板的一大創新,將促使獨立董事更加勤勉盡責。 為創新預留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業內認為,《指引》對中小企業板新一年的發展、制度創新以及產品創新方面對規定也預留了一些發展空間。 王如富舉例說,在第14條中,為中小企業板股票的衍生品創新預留了空間。而第41條,規定鼓勵上市公司建立旨在保持管理層和員工穩定的股票期權、員工持股計劃等激勵機制,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辦法》也是一脈相承。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