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 彭玉龍
《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終于正式發布了,雖然這在保監會年初的工作計劃中就是明確任務,年內出臺是毫無懸念的事,但在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的氛圍中,保監會主席也宣布了保險資金投資房地產的“三不”政策,使得投資渠道究竟能放到什么程度一直是個不定數,此次政策的出臺,給出了一個明確結論:總體上,政策是寬松的。
此次投資渠道的放開比之前的預期更寬松,保險投資壓力可以得到緩解。不動產投資比例放開到10%,高于之前預期的5%,創業板投資已在考慮之中,10%的基礎設施債權投資以及5%的未上市股權投資也是比較寬松的。按照二季末45235億總資產計,三季度可以有超過4500億和2200億的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和PE市場,投資渠道的放開顯然對緩解當前2萬億的保險投資壓力有很大的幫助。
此次放開的投資渠道可以滿足保險資金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的投資需求,從而充分分享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以及各類資產的快速增值,獲得較高回報,保險業的兩個輪子(承保和投資)得以協調快速運轉。
不過,投資渠道的放開只是為保險資金獲得較好的投資收益提供了可能,投資收益還取決于各類資產的收益率水平,而且半年內也不可能完全投資到位并立刻產生收益,因而對今年的業績不會有很大的影響。
新辦法對委托資產管理進行了規范,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大保險公司可以將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的投資品種作為基礎資產,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獲得資產管理費收入。
新辦法不僅是放開了投資渠道,也對保險資金的決策運行、風險管控、監督等作了詳細規定,體現了對風險的特別重視,如要求專設作為公司高管的首席風險管理執行官,這對保險資金的安全運作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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