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林蓓 商報記者 閔蕾
繼香煙消費稅日前作出調整后,《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的出臺也漸行漸近。分析人士認為,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的調整會不同程度地影響到各家白酒上市公司的利潤,但也不排除白酒生產企業會以提高價格的方式來減輕財務負擔。
稅基調整為保障財政稅收
業內人士稱,受到經濟危機的影響,目前國家稅收壓力較大,通過調整消費稅可以避免稅收下滑過度,增加稅源。管理辦法主要是針對過度避稅行為,而并未禁止酒企通過內設轉移價格降低稅基的做法。
“提高白酒消費稅是好事情,有利于稅收的二次分配作用的發揮。”民族證券食品飲料行業分析師劉曉峰對商報記者說道:“白酒本來就屬于非必需品,具有更多的奢侈品屬性。凡是奢侈品,都應該繳納消費稅。”
白酒生產廠商避稅已是“業內共識”,不少白酒公司都有通過設立自家銷售公司避稅的情況。知情人士介紹說,由于白酒消費稅稅負較重,大型酒企為了避稅,都設立自己的銷售公司,廠家先將產品低價出售給銷售公司,銷售公司再以高價出售給經銷商。企業按低價報稅,從而可以少交稅。這之間的價差越大,避稅越多。
劉曉峰表示:“目前白酒企業大都采取生產、銷售分離的方式來規避消費稅,使得消費稅基受到侵蝕。以前國家稅收保持較快增長,所以對白酒企業的這種避稅方式沒有給予較多的關注。但現在國家稅收增速下滑甚至負增長,那么為了保證稅基,擴大稅收就成了當務之急。”
國金證券食品飲料業分析師陳鋼也持有這樣的看法。他認為,此次改革的目的是在經濟增速放緩情況下為了保全稅收收入的不得已之舉,政策調整時一定會考慮地方財政。
該分析師表示,一般來說,白酒消費稅的計稅價格為白酒的出廠價,而非市價。根據目前茅臺、五糧液等大酒廠的銷售策略,其出廠后會將白酒賣給銷售公司包銷,銷售公司在進行提價,按一定利潤比例定價后在市場銷售,而在市價不變的情況下,壓低出廠價,將利潤轉移至銷售公司,不僅不會影響合并財務報表的銷售收入等數據,還可以起到避稅的作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研究員楊志勇指出,這只是國家加強稅收征管的措施,不能直接判斷為名義稅率會提高。對于企業來說,實際稅負會提高,但是不能看作稅率提高。
據了解,國家可能有兩種途徑對此進行監管,一是直接按照銷售公司的發貨價來確定稅基;二是通過某種折算方法從市場零售價格推導出產品出廠價格。
不同程度影響白酒公司業績
“消費稅屬于價內稅,其增減變化會直接影響企業的利潤。”陳鋼分析稱,假設2009年白酒消費稅的目標增長幅度為15%,整合行業將損失收入14.75億元。但上市公司根據2008年數據,貴州茅臺(600519)、水井坊(600779)、五糧液(000858)、酒鬼酒(000799)、瀘州老窖(000568)和山西汾酒(600809))6家龍頭企業占行業總消費稅繳納額的10.2%,這一比例會隨著今年的政策擴大,因為都是這些大公司在轉移利潤避稅。但就算比例提升到30%,6家企業僅損失收入3.7億元,還不及他們總稅前利潤的4.5%。
陳鋼指出,目前具體方案并未出臺,但如果企業實際交稅達到真實情況的六成,對業績影響最大的依次是酒鬼酒、五糧液、瀘州老窖、水井坊和貴州茅臺。根據計算和分析,不論采用何種方法,具體影響程度主要取決于國稅總局對于白酒消費稅收入增長的目標,只是增長部分的來源和結構會因采用不同方法而存在變數。
劉曉峰認為:“白酒消費稅調整肯定會促進中高檔白酒漲價,價格漲幅肯定要高于消費稅漲幅。產品價位越高的公司,消費稅的正面影響越大;生產公司和銷售公司結算價越低,消費稅的負面影響越大。”
但也有一些研究人員認為白酒生產企業暫時不會提升價格。安信證券研究員李鐵在接受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由于目前白酒生產企業提價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調整稅基會侵蝕一部分白酒生產企業的利潤。
“現在白酒消費已經出現下滑,白酒市場2006、2007年時候量價齊升盛況已經不再,而且現在白酒企業還有較高的利潤,所以這次即使國家調整了稅基,白酒企業也不太會進行提價,而是讓企業自己進行內部消化。”李鐵指出,在銷售不是很理想的環境下提價,不是明智之舉。
渤海證券行業分析師閆亞磊也持有類似的觀點,她預計短期內生產廠商不會提高價格。因為現在是銷售淡季,且消費也不如前幾年那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