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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銀行股解禁比較研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6:46 理財觀察
趙娜 我們對2008年銀行股限售股份的解禁情況進行了研究比較,發現交通銀行、寧波銀行、興業銀行、北京銀行、招商銀行在2008年有較大比例的限售股解禁,并且套現壓力較大。解禁日期分別是興業銀行在2008年2月5 日,招商銀行在2008年2月27日,中信銀行在2008年4月28日,交通銀行在2008年5月15日和11月15日,寧波銀行在2008年7月19日,北京銀行在2008年9月19日。 民生銀行、華夏銀行也存在一定的套現壓力。解禁日期分別是民生銀行在2008年6月23日和2008年7月23日,華夏銀行在2008年6月6日。 工商銀行、南京銀行、中國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深發展A的限售股解禁后套現壓力較小。 限售股份可以分成股改限售和首發或增發限售股份。2008年民生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寧波銀行、南京銀行、興業銀行、北京銀行、中國銀行、中信銀行的限售股份是首發或增發限售股解禁;深發展A、浦發銀行、華夏銀行、招商銀行的限售股份為股改限售股解禁。 法規回顧 為防止“大小非”集中大量減持,國資委于2007年7月6日發布了新的《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總股本不超過10億股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在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累計轉讓股份扣除累計增持股份后的余額,下同)的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總股本超過10億股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在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數量未達到5000萬股或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由國有控股股東按照內部決策程序決定。國有參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在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5%的,由國有參股股東按照內部決策程序決定;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總股本5%的,應將轉讓方案逐級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準后實施。 套現壓力大小判斷標準 對于將要解禁的社會法人股股東、外資股股東持有的限售股份和單筆持有比例低于5%、股東分散、無話語權較弱的國有非控股股東持有的限售股份,由于可以無需公告的限制而套現,一次性解禁的股份較為集中時套現壓力較大,因此予以重點關注。 作為持有較大比例限售股份的國有或非國有的控股股東,解禁后大規模減持的可能性不大。對于基本面好的銀行,特別是未來具有高速成長空間的銀行而言,持有較大比例限售股份的控股股東會惜售,有的甚至還會進行增持。因此這部分限售股解禁后進行套現的壓力較小。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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