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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行業:廣告費若稅前扣除成重大利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13:24 頂點財經
天相投顧 施劍剛 事件描述: 日前,國務院正式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該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從2008年起,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從33%降為25%。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評論: 1.對于白酒行業而言,我們認為此次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該行業可能會構成雙重利好:一是法定所得稅率的下降;二是白酒企業廣告費可能在稅前扣除,這點對行業的利好更大。 2.白酒行業是稅負比較重的行業,如果法定所得稅率下降為25%,廣告費仍然不能在稅前扣除,那么我們通過測算,按2006年的數據,因法定所得稅率下調帶來的主要白酒上市公司凈利潤增幅情況,具體看表1。受益排序依次為:水井坊、山西汾酒、貴州茅臺、五糧液和瀘州老窖。 3.關于白酒行業廣告費是否能夠稅前扣除的問題,相關部門沒有明確表示,但是白酒企業對于這個問題好像還是比較樂觀。我們也認為廣告費在稅前扣除的可能性比較大,具體操作如下,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那么,這對白酒公司,特別是白酒龍頭上市公司的將形成重大利好。據我們測算,考慮廣告費稅前扣除單個因素,按2006年的數據,主要的白酒上市公司的凈利潤將會有較大增厚,具體看表2。受益排序依次為:水井坊、五糧液、山西汾酒、瀘州老窖和貴州茅臺。 4.在我們對白酒行業上市公司08年及以后的盈利預測中,都已經考慮了所得稅率下降的因素,但是我們沒有考慮廣告費可能稅前扣除的超預期利好。所以我們認為,如果08年開始白酒行業的廣告費能夠在稅前扣除,通過我們的計算將會增厚上市公司的業績。我們看好白酒行業的整體運行,重申對貴州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水井坊、山西汾酒和沱牌曲酒的“增持”評級。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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