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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業:投連萬能險精算規定影響有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 09:35 平安證券
平安證券 邵子欽 事項 4月4日保監會發布新修訂的《投資連結保險精算規定》、《萬能保險精算規定》。新規實施后,原《個人投資連結保險精算規定》、《個人萬能保險精算規定》即日廢止。與原規定相比,新規定較引人關注的是,它強化了個人投連險和個人萬能險的保障功能,針對個人客戶明確要求在保單簽發時的死亡風險保額不得低于保單賬戶價值的5%。而原規定中只作簡單規定,投連險、萬能險產品必須包括身故給付要素。 平安觀點 保監會政策初衷是保護客戶利益和增強保險保障功能。 保護客戶利益。與以往初始費動輒占所交保費的65%-70%相比,新規規定了初始費用的繳費上限,其中第一年基本保險費初始費用的比例不得超過50%,整體上降低了投連和萬能產品的初始費用水平,保護了客戶利益。 增強保險保障功能。新規中提高了基本保費金額。增加了風險保額占比,規定在保單簽發時,死亡風險保額不得低于保單賬戶價值的5%。 對行業的客觀影響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從保險行業來講,提升保險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 新規中對保險產品的規范,有利于行業的整體發展,突出保險產品的差異性特征。費用水平的下降,有利于提升投資型保險產品與基金等其他同類金融產品的競爭力。 二是,對會計利潤的影響,可能降低短期會計利潤水平。 由于初始費用主要在首年攤銷,初始費用水平的下降,會影響保險公司短期會計利潤。 三是,對新業務內涵價值的影響為中性。 盡管與原規定相比,降低了初始費用水平,但由于原規定時間較久,與現有市場水平相比,新規只是壓低了前端費用中前幾年的費用水平,而后幾年的費用水平非但沒有降低還有所提高。也就是說,與現在市場水平相比,新業務價值有高有低,內涵價值的變化取決于市場競爭和公司行為。 對上市公司影響甚微。 目前中國人壽沒有銷售投連產品,萬能產品也只在山東等少數幾個地方試點。 平安壽險截至2006年三季度,投連產品占保費收入6.1%,萬能占22%。其中,投連產品已于2003年6月底停止銷售,影響的只是續期保費;萬能產品對短期利潤的影響程度取決于傭金體制改革后的結果,對新業務內涵價值影響中性。 我們認為會計利潤對保險公司估值不具代表性,由于新規對內涵價值影響為中性,因此我們認為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也為中性。我們認為中國人壽的價值區間為30-35元,中國平安的價值區間為48-54元,維持長期“強烈推薦”的投資評級。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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