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第三年,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和工作組報告,中國的主要承諾有:
——貨物貿易的承諾:
外貿經營權:
1.全資中資企業獲得對外貿易經營權的最低注冊資本降至100萬元人民幣。中國已于2003年8月1日提前兌現承諾,并對西部地區給予優惠到50萬元人民幣。
2.外資占多數股份的合資企業獲得完全的對外貿易經營權。這意味著所有的外資企業都擁有完全的對外貿易經營權。
國營貿易:在實行國營貿易的商品中,原油、成品油由非國營貿易公司經營的進口比例在2003年的基礎上增加15%。
進口關稅:關稅總水平由2003年的11.5%降到2004年的約10.6%,其中工業品由10.6%降至約9.8%,農產品由17.4%降至約15.8%。將有3000多種進口商品根據承諾不同程度地降低關稅,信息技術產品等部分進口商品將降至零關稅。
配額、許可證管理:
一、取消部分商品的進口配額、進口許可證和進口招標。
1.中國將取消對石油產品、橡膠產品、汽車和起重車及其零部件、摩托車及其零部件等四大類39個稅則號產品的進口配額與進口許可證管理。
2.中國取消發電機、推土機、變壓器、膠印機、機械設備、電視接收設備、船舶等七大類44個稅則號商品的機電產品特定進口招標要求,有進出口經營資格的企業可自由進口。
二、提高商品進口配額增長率:提高小汽車的進口配額15%。
三、調整關稅配額商品的關稅、配額與非國營貿易比例。
1.降低實行關稅配額的小麥、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豆油、棕櫚油、菜籽油等產品的配額外關稅的稅率。
2.提高大米的進口關稅配額:中短粒大米和長粒大米均由2003年的232.75萬噸增加到2004年的266萬噸;提高植物油的進口關稅配額:豆油由2003年的281.8萬噸增加到2004年的311.8萬噸、棕櫚油由2003年的260萬噸增加到2004年的270萬噸、菜籽油由2003年的101.86萬噸增加到2004年的112.68萬噸;提高食糖、棉花、羊毛、化肥的進口關稅配額。
3.實行國營貿易管理的豆油、棕櫚油、菜籽油、化肥的國營貿易比例降低,非國營貿易比例上升。
——服務貿易的承諾
通訊服務:國內及國際基礎電信業務:允許在廣州和北京設立中外合資企業,沒有數量限制,并在上述城市內或城市間提供服務,外資比例不超過25%。
建筑及相關工程服務:允許設立外商獨資企業。
分銷服務:
1.傭金代理服務、批發服務(煙草和鹽除外):允許從事圖書、報紙、雜志、藥品、農藥和農膜的分銷服務,但不允許從事化肥、成品油、原油分銷。除此之外,取消限制。
2.零售服務(不包括煙草):允許從事藥品、農藥、農膜和成品油的零售,但化肥零售除外。超過30家分店的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商品的連鎖店,如銷售以下產品:糧食、棉花、植物油、食糖、汽車、圖書、報紙、雜志、藥品、農藥、農膜、成品油、化肥,不允許外資控股。
3.特許經營:取消限制。
4.無固定地點的批發或零售服務:取消限制。
租賃服務:允許設立外資獨資子公司。
金融服務:
1.銀行業。人民幣業務:除已承諾開放的上海等12個城市外,繼續開放昆明、北京和廈門,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向中國企業提供本幣服務。證券服務:從事國內證券投資管理業務的中外合資公司中,外資比例可以達到49%,允許外國證券公司設立合資公司,外資比例不超過1/3,合資公司可以不通過中方中介從事A股的承銷,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債券的承銷和交易,基金的發起。
2.保險業。壽險:取消地域限制,允許合資壽險公司向外國人和中國公民提供健康險、團體險和養老金/年金險服務。非壽險:取消地域限制。保險經紀:取消地域限制。外資比例不超過51%。再保險及法定保險:強制分保比例為5%。
旅行社和旅游服務:允許外資擁有多數股權,已提前開放。
運輸服務:
1.鐵路運輸:允許外資擁有多數股權。
2.公路運輸: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子公司。
3.所有運輸方式的輔助服務:倉儲服務:取消限制,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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