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
現狀與未來:
加入世貿組織,中國的金融、證券市場的開放應服從于《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六項基本原則和金融服務協議。金融服務協議對證券市場的開放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包括:各締
約方同意對外開放銀行、保險、證券和金融信息市場;允許外國在國內建立金融服務公司并按競爭原則運行;外國公司享受同國內公司同等的進入市場的權利;取消跨境服務的限制;允許外國資本在投資項目中的比例超過50%。加入WTO后,美資銀行可立即向外國客戶提供所有外匯業務。加入WTO一年后,美國銀行可向中國客戶提供外匯業務,中美合資的銀行將立即獲準經營,外國獨資銀行將在五年內獲準經營,外資銀行在兩年內將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在五年內經營金融零售業務。
差距:
中國銀行業,無論是國有商業銀行還是新型商業銀行,與國際一流銀行相比仍然存在著巨大的差距。迄今為止,市場型金融關系還沒有真正建立,中國下一步的銀行改革任重道遠。
中國銀行業產權結構還很單一,導致銀行的效率低下,中國銀行業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仍然保持著國有獨資的產權形式。產權主體單一和不可交易性,使銀行財務責任不清,導致產權主體缺位,造成經濟效益低下,容易受到行政干預,競爭處于較低水平,生存和發展面臨巨大困難。
銀行資產質量和自由資本率相當低,導致銀行風險加大,信譽降低。根據巴塞爾協議,我國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補充了2700億元的資本金,資產管理公司又剝離了1.4萬億的不良資產,而其他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和風險資本偏低,導致銀行的金融風險降低,但經營效率下降,影響了中國銀行業的國際信譽。
中國銀行業的規模小,從業人員多,與國際大銀行還有很大差距。在國際業務方面,更不具備與國際大銀行相競爭的實力。從業人員多造成人均收益等金融指標均低于國際中等水平。1993年,金融銀行業改革的時候,曾有過一輪客戶重新選擇銀行的風潮。到了2006年,實現WTO承諾以后,所有的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客戶將又有一次重新選擇。
在當前中國銀行業發展的諸多問題中,金融創新乏力,是最為突出的一個問題。由于受到體制、環境、管理制度、技術、市場機制和觀念的制約,金融主體創新的意識無法得到強化,現實的合規性管理壓制金融機構創新的主觀能動性,目前的用人機制和激勵機制也不能夠鼓勵創新。
應對:
南開大學WTO研究中心徐復教授認為,2006年允許外資銀行在全國范圍內對所有中國客戶提供本幣服務的承諾,必將促使國內銀行業在“入世”的第三年繼續為改革提速,并向更深的層次挺進。與此同時,中國還必須注意防范金融風險問題。
中國世界經濟學會劉崇儀指出,深化國有商業銀行體制改革、穩步推行股份制;發展直接融資,促進貨幣市場、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及改革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是金融改革的當務之急。
以金融創新為突破口,提高中國銀行業競爭的能力。加快業務整合,實現傳統業務與創新業務的結合,提高銀行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建立和完善金融風險機制,強化銀行內部風險控制。進一步完善現有的風險監控、指標體系,及時對銀行的有關資料進行分析和監控,綜合評估風險狀況,及時預警,提前防范控制和化解金融風險。
加強與同業及非銀行方面的合作。
保險業
現狀與未來:
根據我國加入WTO的承諾,根據中美雙邊協議的有關內容,中國加入WTO后的五年之內,在謹慎原則下,中國保險業將在地域、業務范圍、合資股權等方面向外資保險公司全面開放。2003年以來,越來越多的外資公司獲得經營牌照和獲準開設分支機構。包括英國商聯、德國安聯、荷蘭保險等一批外資保險公司陸續開業運營。被批準進入中國市場營業或籌建營業性機構的外資保險公司已達34家。根據承諾,中國加入WTO后兩年內,允許外資壽險公司、非壽險公司在北京、成都、重慶、福州、蘇州、廈門、武漢和天津等地提供服務。
為履行承諾,中國對《保險法》進行了修訂。新《保險法》規定,從2003年1月1日起,財險公司可經營短期的意外險和健康險。
目前,很多財險公司都在緊鑼密鼓地設計、打包銷售意外險和健康險。新的《保險法》規定,個人代理人只可代理一家壽險公司的產品,而專業代理公司可以代理多家壽險公司的產品。因此,業內人士預測,部分優秀的營銷員有可能從保險公司獨立出來,成立專業壽險營銷公司。
接下來的一年,中國保險業將進入一個快速健康的發展階段。目前許多仍在國門外等待的國際金融巨頭,很可能會在明年取得“入場券”,國內保險公司也將面臨著更激烈的多元化競爭。隨著競爭進一步加劇,行業自律問題將日益彰顯,保險行業協會作為民間組織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這也是與國際市場接軌的表現之一。
應對:
面對外資保險的攻勢,國內保險公司上市呼聲越來越急。目前,新華人壽、泰康人壽、太平洋保險、華泰財險、天安保險、大眾保險等多家保險公司均已完成了上市輔導期,業內人士預測,“保險第一股”有望于明年揭開面紗。
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中資保險公司希望通過引進外資強身健體。2003年,匯豐集團以6億美元認購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為10%。
機遇: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促進了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保險公司主體增多,競爭進一步加劇。如廣州壽險市場在加入世貿組織之前,外資保險公司共有7家,而現在已達10家;二是保費收入大幅增長,截至2003年10月份,保費同比增長了51%,其中壽險增長更為迅速,達到了76%;三是保險產品層出不窮,如具有投資概念的投資連結保險、分紅保險、萬能壽險等。
對國內保險公司,國家仍有一些支持性的保險產業發展政策:
1.擴充中資公司保險資本準備金。鼓勵股份制保險公司增資擴股和上市融資;對幾家大型國有保險公司要采取措施擴充資本金:
(1)財政投資;
(2)減稅額轉贈資本;
(3)股份制改造;
(4)資本市場融資;
2.改革稅制。現行的保險營業稅率為8%,高于其它金融服務業3個百分點。所得稅方面,外資保險公司現行稅率為15%,中資公司為33%。這樣的稅率顯然不利于民族保險公司的發展,因此,要改革稅制。
(1)降稅。過渡期結束后,把營業稅降到3%左右,過渡期間的降稅額轉贈資本金。
(2)統一中外資保險公司稅制,取消稅率優惠待遇。
3.開辟保險資金運作渠道。一是允許保險資金進入證券一級市場,二是允許保險資金投向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基礎設施工程等風險小、收益穩定的領域。
零售業
開放的進程:
1992年7月以前,我國禁止外商在中國開辦獨資或合資的零售、批發業。
1992年7月,國務院批準在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大連、青島六個城市和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五個經濟特區各試辦一至兩個中外合資或合作經營的商業零售企業,項目由地方政府報國務院審批,企業經營范圍為百貨零售業務、進出口商品業務,不得經營商業批發業務和代理進出口業務,享有進出口的經營權,外匯自行平衡,進口商品限于在本企業零售的百貨商品,年度進口總量不超過本企業當年零售總額的30%。
1993年3月起允許“經國家批準,在一些城市和地區試辦中外合資零售商業。” 1995年6月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把商業零售列入“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允許有限度地吸收外商投資。1995年10月之前,國務院正式批準了北京燕莎友誼商場、上海第一八佰伴等15家中外合資合作零售企業。
1995年10月,國務院批準在北京試辦兩家中外合資連鎖商業企業。各項政策除比照中外合作商業零售企業外,還規定必須由中方控股51%以上,經營年限不超過30年。這一階段,中外合資零售業發展速度很快,很多企業采取各種變通手法,擅自開店。至1998年底,國務院正式批準的中外合資商業企業有20家,但是非試點企業有227家。
1999年6月25日,經國務院批準,原國家經貿委、原外經貿部發布了《外商投資商業試點辦法》,允許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及經濟特區試辦1-2家中外合資、合作商業企業,經濟中心城市、商貿中心城市可增設1-2家。同時,經營類型由零售擴展到批發,允許在四個直轄市各試辦一家經營批發業務的試點企業,其方式可采取與符合一定條件的零售企業兼營試點,由原來只許在北京、上海各開兩家合資、合作連鎖試點企業,擴大到在上述經濟和商貿中心城市有計劃、有控制地開辦合營的連鎖商業企業。但只允許直營連鎖,暫不允許自由連鎖、特許連鎖等形式。
截至2001年底,經國家正式批準的外商投資零售商業項目有49家,但是各地越權審批的達到316家。
2004年6月1日,《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正式實施,2004年底前我國對外資零售服務業設立的市場準入和資本準入限制將全面放開。6月1日實施的《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主要有三方面內容:一是外資進入商業的“門檻”大大降低;二是投資商業領域進一步開放;三是審批程序進一步簡化。
《辦法》除直接規定“外資零售企業將獲準在中國境內所有省級城市合法開店”外,還特別說明,從今年12月11日起,商業領域的開放將全面取消地域限制;外國零售商最早將于今年12月起獲準在內地任何地方開設商鋪,且無需尋找中方合作伙伴。
據中華全國商業信息中心統計的超市企業單位面積銷售額數據看,外資零售企業明顯高于內資零售企業,外資企業平均每平方米銷售額為2.06萬元,內資企業平均每平方米銷售額只有1.4萬元。
挑戰:
在最具競爭力的國內大型綜合超市中,外資已明顯占據主導地位。
世界著名營銷大師麥卡錫預言:在未來3至5年,中國零售業60%的零售市場將由3至5家世界級零售巨頭控制,30%的市場將由國家級零售巨頭控制,剩下不到10%的市場零頭則掌握在區域性零售巨頭手中。
外資企業以不對等的手段急劇擴張,加快了我國商業資源的流失。而且這不僅僅局限在商業流通領域,也會對我國的制造業安全和金融安全帶來致命性的沖擊。
應對:
外資零售商的大軍壓境,能給國內零售業帶來世界上最先進的管理經驗、零售技術、營銷藝術和服務理念。據報道,國家商務部已經痛下決心,力爭在5至8年時間打造出10至15家擁有著名品牌、主業突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商業航母”。業內人士稱,國內零售業只要架構成大流通體系,苦練內功,更新觀念,做大做強,全面提升競爭力,完全能夠抵御外資零售巨頭的侵襲。
汽車業
現狀與未來:
目前我國汽車工業仍處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的過渡期,國家通過關稅和進口配額的控制,對汽車工業實行必要的保護,不過,我國汽車廠商能夠獲得超額利潤的機會將日益減少。
近幾年,我國汽車工業在高關稅和配額制的保護下獲得了超額利潤,從積極的意義上看,增強了汽車廠家的自我積累和滾動發展的能力,為今后的降價競爭打下基礎。從消極的方面看,一是損害了中國消費者的利益;二是參與合資的跨國公司從零部件和整車的銷售中獲得了更大的利益;三是那些沒有經濟合理性的雜牌小型汽車廠家也能獲得利潤,難以將其淘汰出局,加劇了汽車工業資源配置中散、亂、低的局面,實際上是保護了落后企業分割了大企業的市場,使大企業的生產能力得不到充分發揮。
2006年,我國汽車整車和零部件進口關稅將分別下降到25%和10%,汽車工業依靠高關稅和配額保護的局面基本結束。如何應對2005年之前的挑戰,是每一個汽車制造企業必須面對的問題。
挑戰:
來自城市結構弱化的挑戰。人們原來以為大城市已經發展到頭了,但當汽車進入居民家庭后,就會看到大城市新的發展機遇期才剛剛開始。
來自能源問題的挑戰。經濟全球化進程加快,如何調整石油安全觀,形成有利于我國經濟社會長期穩定發展的石油安全保證制、供應機制,既是我國能源發展戰略的一個基本條件,也是汽車產業發展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來自汽車產業全球化分工體系的挑戰。現在汽車熱主要熱在整車組裝,而反映一個國家汽車制造能力將更多地體現在零部件的生產上。
來自重復性建設的挑戰。去年以來,汽車產業的高增長對汽車產業投資提供了強有力的刺激,許多地方出現了汽車投資熱。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是一種正常的反應,不正常的是,在我國現有的體制下,部分投資是由地方政府進行的。在尚不完善的市場環境中,一定要把行政性的重復建設和市場性的重復建設區別開來。
應對:
專家指出,放開還是管制,將成為今后政府的兩難選擇。中國汽車正在經歷一個從汽車工業到汽車產業,再到汽車社會的巨大變化。政府關注的重點,應該從汽車產業政策提升到汽車社會政策,這是關系到汽車產業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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