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大旅行社:五一香港游還去謝瑞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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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6日 12:14 北京青年報 | ||||||||
本報訊 香港著名珠寶商謝瑞麟及其兒子因涉嫌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傭被捕事件,并未影響即將到來的京城五一香港游行程安排。昨天,記者從北京各大旅行社了解到,到香港謝瑞麟店購金依然是不少旅行社香港游的行程安排之一。 “到香港購物安排是少不了的,謝瑞麟是一個有名的金飾大品牌,所以‘五一’香港旅游團中還是會有這一站。”一位業(yè)內人士稱,導游從商店中拿取被稱為“服務費”的回
據(jù)透露,像出境的東南亞游以及國內的海南游一樣,零團費、負團費的做法在港澳游中也比較盛行,而超低價團費直接帶來的后果就是旅行社和導游從游客的購物中拿取回扣,以此貼補旅游成本。一般來說,組團社和地接社會把拿到的服務費以協(xié)議的形式按比例分成,而導游則從中拿取其“應得”的部分。“香港游中,包括一日三餐和景點門票在內的購物旅游團價格比只包機票和酒店的自助旅游團價格高,奧妙就在這里。”旅行社業(yè)內人士稱,這實際上也提醒游客,在參加香港旅游團時要理性消費,不要被表面的超低價所迷惑。 導游收受旅游購物商店付的傭金是否合法呢?記者了解到,國務院頒布的《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導游人員進行導游活動,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或者與經(jīng)營者串通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的,由旅游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吊銷導游證并予以公告;對委派該導游人員的旅行社給予警告直至責令停業(yè)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為了杜絕導游拿回扣現(xiàn)象,北京建立了全市導游員數(shù)據(jù)管理庫,對導游員實行數(shù)據(jù)化檔案管理、導游員計分制管理,并建立了導游信譽檔案公示制度和除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