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萬交易之謎:郎顧宋三人上演現代版羅生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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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8日 23:18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錢琪 香港報道 “郎顧之爭”在政經界引起的震蕩余波未消,橫里殺出的程咬金——宋秦,使得郎咸平、顧雛軍再度成為焦點人物,而相關故事更現撲朔迷離。 宋秦,原供職于新鴻基投資服務公司(新鴻基)的經紀人,曾服務于格林柯爾及顧雛軍
1月17日下午,格林柯爾(HK8056)緊急召開新聞發布會,董事局主席顧雛軍及副主席胡曉輝均有出席,對1月14日宋秦向香港高級法院提起對格林柯爾及顧雛軍的訴訟做有針對性解釋與澄清。 顧雛軍很受傷 “流年不利,被賊偷還要被賊咬”,這是顧雛軍認為在宋秦一案上媒體應該給予自己及格林柯爾最起碼的評價。在1月14日宋秦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訴狀后,媒體大多以“格林柯爾顧雛軍遭追討1053萬”為標題廣為報道,顧自言很受傷,他說:“即使單看宋秦的起訴狀,也能看出一個最簡單明白的事實,宋秦是賊,他偷了格林柯爾的錢,格林柯爾是受害者。但是這兩天,香港媒體報道這件事的手法,對我本人及格林柯爾傷害很大,我很納悶,在一個盜賊和受害人之間,難道盜賊可以逍遙而受害人還要受到進一步的傷害?” 實際上,宋秦選擇了一個合適的時機,在香港交易所1月11日因格林柯爾在2001年與天津格林柯爾工廠進行的關聯交易不符合交易所授予的豁免條件,而發出對格林柯爾及顧雛軍等6名董事的公開譴責之后三天,宋秦提交了訴訟,入稟追討1053萬中介費,顧雛軍陷于一片不利輿論聲中。對香港交易所譴責一事,顧雛軍如此解釋,他說:“作為被譴責人,我們只有找自己的錯,加強自己的監管,不要再出這樣的問題。難道因為遭到譴責,宋秦作為一個賊就更可信了么?” 顧雛軍心中的不平溢于言辭,宋秦的橫里殺出,令本已蜚聲海內外的“郎顧之爭”突呈曲徑通幽之懸念,這是不是顧口中的故事呢,抑或是故事中的故事呢? 1000萬之謎 圍繞于郎、顧、宋三者故事的關鍵在于這1000萬的交易,或是顧、宋之間這1000萬交易的口頭協議是否存在過,這成為顧、宋之爭最直接的焦點和矛盾所在。宋秦在1月14日遞交給香港高院的起訴狀中,大致有如此描述如下:2000年7月,宋通過朋友范嘉彥(譯音)介紹認識剛剛在香港創業板上市的格林柯爾主席顧雛軍。同年11月顧以 Greencool Concord Holdings LtdBVI公司名義在宋任職的新鴻基開立交易戶口,主要目的是買賣香港的Guangdong Kelon Electrical Holdings (科龍電器.HK921)股票,其后,顧認為Greencool Concord公司名稱和 Green Technology 過于相似,為避免引起關注而改用GTT Assets Management Ltd.和 SIMOG Capital Ltd兩家BVI公司在2001年8月31日至10月期間繼續買賣科龍股票。 2001年10月31日,科龍電器公告Greencool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Company Ltd成為其單一最大股東,Greencool Enterprises和Green Technology均為顧所控。宋由此在訴狀中指證,顧在8月至10月的交易行為違反了香港交易所2002年4月頒布的《證券及期貨條例》中571章第395(9)條,構成內幕交易。 故事發展到2001年底,顧認為格林科爾股價不夠真實與合理,授意宋想辦法,宋曾從師于香港中文大學郎咸平教授,宋把格林科爾的財務資料給郎,并介紹郎與顧認識,宋訴狀指稱,斯時,郎、顧曾一起分析探討其收集的格林科爾公司資料,郎在《新財富》上發表文章,引致格林科爾股價上升。 宋續稱,因其以上所作的努力,從2001年底起,顧就幾次提及將給予其1000萬-2000萬的獎勵,2003-2004年間,宋多次提醒顧及其助理Mr Chen 履行此口頭協議,2004年5月20日,宋賣掉GTT和SIMOG兩家BVI公司名下所有科龍股票,并在24日將兩筆收入524.3萬及529萬港幣分別轉入自己控有的GTT和SIMOG兩家Samoan(愛琴海之島嶼)之公司。宋稱,所有的交易及轉賬行為都是在顧及格林科爾的指示下完成。 而顧雛軍對此的評價是,“任何一個盜賊偷了東西被抓住以后,他本能的第一個辯解總是聲稱他得到了主人的允許而拿的,即使是主人帶人去抓的,他也會堅持這么說的。” 格林科爾有理有據 對于當事人之一宋秦的訴狀,格林科爾批駁如下:售出GTT和SIMOG兩家BVI公司名下科龍股票及將售股所得轉至宋控制的戶口名下均未有顧及公司的任何授權,且新鴻基就授權股票買賣沒有任何電話記錄及其他記錄。 那么宋秦何以售股并轉帳成功的呢﹖記者致電新鴻基,未得到明確回復。但從相關業內人士了解到,宋秦得逞的關鍵點有兩處:一是轉賬指令上的簽名是以現存的新鴻基開戶文件上的簽名偽造的,形神俱似;二是他個人開立的戶口公司名稱與顧名下的兩間BVI公司GTT和SIMOG同名,但是注冊地已變為Samoan(愛琴海之島嶼),極其相似的賬戶名稱被新鴻基財務人員疏忽,促成宋轉賬成功。 格林科爾方面稱,有關售股及轉賬自2004年5月被揭發后,公司及顧雛軍當時立即向香港警方報案,并一直與香港警方充分合作。對此,顧雛軍說:“從公司報案的那一分鐘起,就知道他宋要被抓,專業人士告訴我,他應該會被判4-6年的牢,他在香港的起訴完全是黔驢技窮,垂死掙扎。碰到這個竊賊,我們很不幸,但最不幸的還是新鴻基,他們現在還在向宋秦追討。”據相關人士透露,事發后不久,新鴻基因其自身有過失,低調處理,一方面已就有關在無授權的情況下出售的股票賠償予格林科爾,另一方面就此事對宋在加拿大展開訴訟。 總共1053.3萬港幣的兩筆轉帳收入后被宋秦轉入其妻在多倫多的賬戶,目前因新鴻基入稟追討,已遭法院凍結。 格林科爾續稱,宋在訴狀中提出的并非新立場,這些指稱與其在加拿大呈交的抗辯內容相似,且宋至今未能交出任何證據證明格林科爾或顧雛軍指示有關的股票買賣。顧雛軍表示,他本人及格林科爾將竭力對有關的訴訟進行抗辯及會繼續與警方合作。 文章之重 郎咸平的文章是三方眾口難調的另一矛盾之處。 顧雛軍稱:“我一直以為,郎咸平寫的關于我的文章都是負面的,通過這一次被盜,我才知道,郎咸平還寫了這么一篇還算正面的文章。”在記者追問之下,顧承認曾與郎咸平通過一次電話,但只是禮貌性的問候,顧完全否定了宋所指證的顧與郎相識,并曾一起分析公司財務狀況。顧強調,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并詰問記者:“我不會靠一個人寫文章來推高股價,也不會認為一個人寫一篇文章股價就會怎么樣,你不認為宋秦很幼稚么﹖” 據資料顯示,郎咸平最早發表關于涉及顧雛軍的文章,見之于2002年6月,《新財富》總第14期,郎發表專欄文章《從“科龍”事件談柔性管理》,文章闡明顧雛軍在科龍巨虧情況下領取12元年薪的行為,屬于被西方社會所推崇的柔性管理中“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責任”行為。 為此記者與身在上海的郎咸平取得聯系,朗表示,《新財富》發表的文章是他第一次開始關注科龍及顧雛軍,文章的背景資料都是來自當時媒體報道,對于文章的立場,他反問:“那算是正面的么?我要說的是對于顧雛軍領取的12元年薪,沒什么好贊揚的,也沒什么好挖苦的。” 郎咸平否認與顧雛軍有任何交道,但不排除曾接到過顧的電話,電話太多,實在記不清。郎續稱,所寫文章均是根據公開資料,用自己的方法分析判斷所成,對事不對人,從未有人找過他寫文章,也從未接受過任何人提供的任何公司資料,也從不涉足股票市場。 正所謂公有公理,婆有婆怨,第三者一樣振振有詞,難辨龍蛇。 根據宋秦在訴狀中的敘述,郎、顧、宋三者這場恩怨難辨的緣分,由頭還是起于股價上。由歷史資料顯示,科龍電器在2002年6月前后一直徘徊在1.25港幣/股左右,至2003年5月,才開始一波較大升幅,在2004年3月達到高峰5港幣/股;格林科爾在2002年6月股價在1.0港幣/股左右,至今一直盤旋在此股價附近。 從已知的公開資料中,很難得知誰究竟在二級市場獲益或是受損。然而此官司仍然有令人費解之處:據了解,宋秦作為證券經紀從業人員,在新鴻基工作逾三年之久,據曾與其共事過的業內人士稱,其服務的客戶資金至少應該有幾千萬之巨,為何宋單單有膽量擅自盜取格林科爾名下的資金,真的有那1000萬的口頭協議么? 截至截稿時,記者與宋秦及其律師多方聯系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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