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柯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回應報章有關報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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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8日 16:12 新浪財經 | ||||||||
新浪財經訊 2005年1月18日,顧雛軍(下稱顧)在深圳五洲賓館舉行新聞發布會,就宋秦起訴他的事件做出回應。 對于香港報章報道有關宋先生于2005年1月14日向法庭發出的入稟狀,請求法院聲明M
1.售股和將售股所得轉帳至宋先生控制的戶口均無公司及顧先生任何授權; 2.有關售股及轉帳自于2004年5月被揭發后,格林柯爾及顧總當時立即已向香港警方報案,并已一直與香港警方充分合作; 3.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新鴻基”),宋先生的前雇主,就授權股票買賣沒有任何電話記錄及其他記錄; 4.新鴻基已就有關被在無授權情況下出售的股票賠償予格林柯爾; 5.新鴻基已就此事在加拿大開展訴訟,追回轉帳所涉及的款項; 6.宋先生在入稟狀中提出的并非新立場。這些指稱與其在加拿大呈交的抗辯內容相似; 7.據我們知悉,宋先生至今未能交出任何證據證明格林柯爾及/或顧總指示有關的股票買賣; 8.專家已確認,轉帳指令上的簽名是以現存的新鴻基開戶文件上的簽名制造的; 9.顧總及格林柯爾將竭力對有關的訴訟進行抗辯; 10.顧總及格林柯爾會繼續與警方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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