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舉報了黃宏生 第一章:虎山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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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2日 17:30 《IT時代周刊》 | ||||||||
第一章:虎山行 明知山有虎 2004年11月30日,深圳,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原定召開的中期業績說明會在中午突然取消。已經準備赴會的記者接訊中途返回。
當日上午9:30分,創維香港總部,董事局會議正常進行中,同一時刻,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的數名拘捕執行人員正在悄悄地形成武裝包圍圈,向其香港總部包抄過來。 上午9:44分,香港聯交所做出指示,創維數碼股票即刻起暫停買賣,聯交所稱停牌原因是有待該公司對潛在的股價敏感資料做出澄清。此時創維數碼股價收于2.725港元。 一切都在隱蔽和不知不覺中完成了。 3個小時后,幾位投行老總應一日前黃宏生和創維執行董事鄭建中的邀請,按時來到香港跑馬場餐廳,1個小時的漫長等待中,黃、鄭2人卻遲遲未能露面。 很快,香港媒體做出反應,刊出消息稱,香港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以下簡稱廉署)幾個小時前展開了一項代號為“虎山行”的行動以涉嫌通過貪污手法進行詐騙及挪用公司資金的罪名指控拘捕了一家上市公司主席、3名執行董事及一名財務總監。 在廉署此次代號“虎山行”的行動中,同時拘捕該上市公司一名前任董事、一名非執行董事及一名職員、兩名與主席有聯系人士。廉署人士對整個事件定性為“是拘捕,不是傳喚”。拘捕意味著已掌握初步罪證。 廉署的調查涉及多項貪污指控,其中之一指該上市公司主席涉嫌行賄一名曾受雇于會計師事務所的前會計師,通過偽造會計記錄,協助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相應,該名前會計師涉嫌獲取有關公司聘任為行政人員及公司認股權的利益,作為協助上市的報酬。另外,該上市公司主席及一名執行董事涉嫌行賄公司財務總監,得以顧問費或服務傭金作掩飾挪用巨額公司資金。 隨后,香港新華社發出消息證實,遭拘捕上市公司主席為創維數碼(0751,HK)主席黃宏生。當晚消息得到創維集團確認,通過搜狐IT發布公告稱,公司確有部分董事在積極配合香港有關機構調查,大部分人員在接受短暫調查后,已于當日返回各自工作崗位,集團一切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均正常進行云云。細心人都可以注意到創維方面所稱“積極配合調查”與廉署“拘捕”在性質上有極大差別。 從當日起,部分媒體相續推出“4大賣場力挺創維”及“8大彩管廠支持創維”的報道。涉及的國美、蘇寧、永樂、大中4家電器渠道商都準備在近期與創維簽訂大型商業購銷協議。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密切的利益關系是這些廠商如此表態的主要原因。但據未經證實的消息稱,這是創維集團董事局副主席張學斌重新啟用黃宏生的前任秘書夏春喜精心策劃的危機公關。 12月1日,下午5時的深圳,創維召開“媒體懇談會”。會議伊始,創維數碼品牌總監孫偉中半調侃半認真地對幾位來自北京的記者說,“就像你們是穿越了北京的大霧來到深圳一樣,我們創維現在也面對著一場大霧,不過,我相信總會有大霧散盡的時候”。 除了3名在香港被廉署拘捕的執行董事,創維其余7名董事悉數到場。按照創維方面提供的議程,集團領導講話介紹情況20分鐘,留給記者提問40分鐘。但實際上,整個懇談會僅持續不到半個小時,創維方面即匆匆宣布會議結束。 盡管記者的問題大多比較尖銳,但創維方面卻沒有透露任何有價值的信息。張學斌表示,他們所知情況也限于香港媒體報道。由于創維主體在內地,為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故安排此次記者見面會。 半小時內,創維方面始終在表達3個意思:一是尊重廉署的執法程序和調查結論;二是暫時由張學斌打理集團事務;三是整個集團各項事務一切運轉正常,不會因此受到不良影響。 隨后,創維公司新聞發言人在回答《IT時代周刊》的問話中,再三強調,包括黃宏生在內的創維數碼15名董事被廉署叫去,只是“傳喚”,而非拘捕。 他還告訴《IT時代周刊》,其中大部分人員在接受短暫調查后,已于當日(2004年11月30日)返回各自的工作崗位。特此提醒記者不要造成對創維內地企業的誤解和傷害。 在談到拘捕細節上,創維多媒體總裁陳建國做了小小透漏,稱調查內容“很簡單”,無非是登記了一下姓名等個人資料。 12月1日,傍晚的香港。被拘捕人士由廉署落案起訴。廉署公布資料顯示,48歲的創維主席黃宏生和37歲的執行董事黃培升(黃宏生之弟),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名,涉嫌于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期間,與其母羅玉英(羅為創維集團一家間接控股子公司——創維電視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串謀盜竊共9張創維數碼銀行戶頭簽發的支票,涉案金額48378169.99港幣。指控中暫時沒有涉及行賄會計師欺詐上市。 廉署公告顯示,當日再次拘捕5名涉案人士,使此次行動被捕人數增至15人。這5人分別是創維數碼一名職員、一名前職員和一名前執行董事,以及兩名其他人士。 《IT時代周刊》12月1日從香港股市了解到,受創維案影響,香港證券市場民企股股價明顯下挫,出現“條件反射式”下跌。其中國美、大成生化及超大農業跌幅均超過4%,而超大農業(0682)下跌最狠,為5.3%。浙江玻璃及海天天線也分別下跌了2.97%和2.56%。當日主要8家民企共蒸發的市值達13.28億港元。 某香港證券分析師接受《IT時代周刊》采訪時表示,雖然此次事件屬個別性質,但投資者對于連“基金愛股”也出現問題感到震驚,相信相關股份仍會繼續受拖累。 12月2日,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被廉署控告的創維數碼主席黃宏生兄弟串謀偷竊巨資案在此提堂。 當天早上8:45分,黃宏生及其胞弟黃培升就被廉署工作人員用車押送至東區裁判法庭候審,一直到11:45分,法官才宣布黃宏生的案子提堂,黃宏生及其胞弟黃培升隨后被帶入法庭。兩人均著深色西裝、白襯衫,沒有系領帶,兩個人表情都很平靜,沒有說話,黃宏生看上去略顯疲憊。 庭審開始,法官宣讀廉政公署對兩人的指控。黃宏生和黃培升分列為第一、第二被告,被控“串謀偷竊,違反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指控書稱,黃宏生,48歲,創維數碼主席;黃培升,37歲,創維執行董事,2人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名,2人被控罪行詳情是,“黃宏生及黃培升2人,于2000年11月1日至2003年4月25日期間的不同日子,在香港與其母羅玉英一起串謀偷竊一項據法產權,即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欠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Skyworth Digital Technology(Holding) Co.Ltd.】的一筆48378169.99港元的欠款,而該款項是創維數碼的財產。” 按照廉署工作流程,48小時之內需對所拘捕人員作移交法院或放人處置。黃宏生兄弟提堂時,無須答辯,法官直接將案件押后至2005年3月2日再提堂,等待廉署進一步調查結果,屆時不排除增加新的罪名指控。廉署已將創維案列為近段時間最重要工作之一,也不排除一俟證據充足,在3月2日之前提前加訴。 2人獲準以100萬港幣現金保釋外出。 隨后,黃宏生及黃培升被帶離法庭去辦理有關手續,一直到下午2:50左右,黃宏生才由一名男助手陪同走下法院臺階,此時黃已經換過一身西服,并系上一條黃色領帶,面對眾傳媒的追逐,黃略帶笑容,但顯得有些勉強,一語不發坐進一輛汽車離開。幾分鐘后,黃培升在兩名女助手的陪同下也走出來,黃培升笑著回答了傳媒的提問,一邊走一邊表示:“目前公司一切運作正常”,“內心比較平靜”,也很快離開現場。 隔天,《IT時代周刊》記者致電創維公司高層,包括分管彩電的總裁張學斌以及黃宏生本人,張學斌手機始終處于關機狀態,而黃宏生本人手機已經轉移至秘書臺。《IT時代周刊》只能從該公司新聞處了解到,黃宏生已進駐創維數碼在香港的辦公室,會見了律師,與大部分董事碰頭,通過電話聯系了臨時主持工作的張學斌。 12月3日,深圳。國內7家重要銀行在深圳分支機構的高管與創維召開聯席會議。據創維集團發言人稱,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招商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民生銀行(資訊 行情 論壇)、興業銀行的與會代表一致表示將隨時給予“特別支持”。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趙錫軍評價,各家銀行只是傳達出一種態度,“支持”的落實要取決于事態發展。他一再強調“得弄清楚是什么事情”,在公司嚴重違規的前提下,銀行發放貸款的可能性不大。當前眾多銀行信貸收縮,風險管理加強,貸款權力上收到總行,地方分支機構權力有限。 業界人士分析稱,事實上,創維目前需要的也只是銀行的一種態度,以消除此次事件的負面影響,此次銀行群起“支持”是一場和企業聯合出演的公關活動。張學斌稱,“雖然創維多年來一直是各家銀行貸款追蹤的大客戶,但我們至今沒有貸過一分錢,16年來,創維在香港的銀行也沒有貸過款。” 但是在事發前約一個月時間,2004年10月25日,創維數碼披露,其全資子公司創維電視與多家銀行就一項金額最高為6000萬美元(約4.65億港元)的3年期信貸簽訂協議,用于“擴大營運資金開支的需求”。如果4.65億港元的貸款額度全部動用,其規模將與創維數碼2003年純利潤3.42億港元、年終現金流4.45億港元等量齊觀。 《IT時代周刊》記者調查發現,此筆信貸協調安排行包括中銀香港、新加坡發展銀行及荷蘭ING銀行。銀行界人士就本案分析指出,如果“創維數碼停牌超過2周,可能引發銀行追討6000萬美元貸款”。 近日,創維集團在網站上發布一篇公關稿聲稱,“創維集團董事局副主席張學斌首次正式承認,截至今年9月30日,創維用各種形式存在銀行里自有積累資金已經達到24億元。這筆錢一般情況是不進入流動資金的。香港的基金公司曾經多次提意見,認為這么一筆巨款沉淀在銀行,是保守和浪費,應該投出去。但創維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項目進行投資,投資的項目也沒用到這筆款”。 之后創維有關人士對24億的具體數字進行了口頭的改正,“因為年底和春節的采購支出資金比較大,這部分存在銀行的資金目前還有10多個億”。 12月6日,北京。創維集團首次在京召開媒體見面會,表示希望憑借良好的市場業績扛住復牌后的股價。 市場傳聞摩根大通等持倉機構已經提前作好減值準備,對所持創維數碼股票進行50%以上、最高達100%的減值處理。香港證券界人士指出,基金可能進行大幅度“撇賬”,一旦復牌,將不計成本地出貨。此前創維數碼在香港股市屬于“基金愛股”,僅摩根大通、匯豐、中銀及惠理4家大型基金持股量就超過20%。4巨頭若悉數拋售,創維數碼股價難逃暴跌命運,其市值損失將超過12億港幣。 創維集團新聞發言人沈健指出,公司在深圳已成功取得銀行支持,決定在市場發動大規模攻勢,避免被拋售的結局。 同日,廉署專員黃鴻超率團低調抵京,對中央執法機構開展訪問,隨行人員包括防止貪污處處長陳志新等共7人,將于10日返港。 廉署訪問團當天出席了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及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合辦的“國際反貪污動態研討會”。陳志新應邀在研討會上發表演說,從7號開始,廉署人員將陸續訪問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監察部、司法部及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加強了解與合作。 《IT時代周刊》了解到,黃鴻超屬強硬派人士,曾發言表示,香港市民絕不容忍貪污,并認為,香港反貪工作成功,有賴于反貪機構獨立運作以及高度問責等因素。 盡管廉署新聞處表示,此次訪問只是例行公事,廉署在調查工作上向來與內地執法機關保持良好聯系,合力打擊跨境貪污罪行,近年來有多位廉政專員及廉署高管定期造訪內地檢察機關。但值此微妙時機,廉署低調訪京仍令人浮想聯翩。 廉署此次行動名為“虎山行”,取“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之意,可謂耐人尋味。以廉署的權威,既已掌握初步罪證,拘捕15名涉案人士并不困難,但這個名字暗示了創維作為內地重要民企,在各個層面有錯綜復雜的關聯,需要認真應對。在港上市的內地民企先后傳出多起丑聞,楊斌、周正毅等人都是由內地執法機構受審,而這還是香港執法機構首次出手。 《IT時代周刊》從廣東相關部門得到證實,11月初香港廉署人員曾訪問廣東執法機關,有猜測將此事與本案加以聯想。廉署新聞處對此表示純屬巧合。但可以肯定,無論是否與本案有直接關聯,廉署對內地執法機構的訪問勢必將促進雙方的執法合作,加大監管力度。 案件疑云四布 按照香港案件調查一般工作程序,廉署接到舉報后將進行調查,待證據收集充分后遞交給律政司,由律政司決定是否起訴。律政司起訴后可以自行調查證據,也可以責成廉署繼續調查,提供補充證據。因此,有業內人士認為,香港律政司正式提出黃宏生及其胞弟涉嫌串謀他人進行盜竊巨額資金,此項罪名獲罪可能性較大,廉署肯定是掌握了大量證據才就此罪名進行指控。 據媒體報道,黃挪用的此筆資金涉嫌轉移到三亞創維鴻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注冊地是三亞,于2002年11月1日注冊成立,注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該公司主頁上的資料說,該公司是創維集團與深圳鴻洲地產公司共同投資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公司在三亞投資開發的“港門下村和水居巷”舊城改造項目,即時代海岸,是海南省最大的舊城改造項目。項目占地約34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51.7萬平方米,是一個集旅游、度假、休閑和娛樂等多功能的綜合項目。 《IT時代周刊》記者隨即打電話到深圳創維鴻洲,相關負責人表示,此間公司確有黃宏生股份,但目前公司運作正常,并未受黃宏生事件影響。據廉署發言人表示,如果此項罪名盜用4800多萬港幣一事成立,按照香港法律的規定最高可判10年刑期。 據廉署網站載,對黃宏生還有一項指稱涉嫌行賄一名曾受雇于執業會計師樓的前會計師,以偽造會計紀錄,協助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創維于2000年4月以每股2.07元發售5億股集資上市。那時,家電行業發展不濟,上市環境不佳,此次涉案的會計師可能涉嫌偽造創維贏利狀況,幫助發售股票的券商“出貨”。當年創維的上市保薦人為ING霸菱及工商東亞,核數師來自德勤會計師事務所。 據《IT時代周刊》記者查閱到的創維招股書資料顯示,創維公司上市前3年的贏利年年增長,1997年度純利達1.588億元,1998年度則上升25%至2億元,及至1999年度則上升20%達2.4億元,但上市后首個業績即見紅,頗令投資者感到疑惑。 事實上,創維被調查也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01年,創維就曾因為稅務問題而被香港稅務局、香港聯交所調查。當時由于旗下子公司創維-RGB出現稅務問題,而被香港稅務局追收由1995年至2000年5年間的高額稅項。當時,創維董事局主席黃宏生表示,傳聞純屬“無理取鬧”,無須理會。 然而不到一年,2003年6月5日,創維數碼突然發布公告稱的確有稅務問題,并已經與香港稅務局就截至1999年10月31日,在香港被征收的稅款達成賠償契約。創維負責清償和解款項約1761萬港元,而這部分費用將通過公司儲稅券及內部資金撥付的方式完成,而包括現任及離任執行董事在內的7名賠償人,已經同意負責清償款項余額4663萬港元。 另據《IT時代周刊》記者從創維某上游供應商處獲悉,現在包括松下、東芝、索尼等顯像管供應商已經向創維集團開始現款供貨,而之前給創維的賬期最長可達90天。還有渠道稱,現在銷量上已有下降。 此外,已擬定于本月20日在香港上市,擬集資逾8億元的內地彩電顯像管生產企業彩虹集團,也因創維風波備受關注。彩虹宣布,對于創維欠付的貨款以將計1880萬元的損失準備,并由此將公司贏利預期的3.8億元調低至3.6億元。《IT時代周刊》在彩虹集團招股文件中看到,2003年度其前3位大客戶依次為TCL、創維和康佳,其中創維是其第二大客戶。今年以來,創維已由彩虹的第二大客戶下落到第三客戶。創維采購也由占彩虹總銷售額的13.8%下滑到12.6%。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彩虹集團對創維的前景持謹慎態度。 截至《IT時代周刊》發稿時,才得到創維內部人士口頭不慎泄露的消息,創維若年底之前還未復牌,它將面臨著與一家香港證券公司涉及6500萬美金的巨額官司。本刊記者再三追問,均未得更詳細內情。 《IT時代周刊》多次采訪詢問,而創維方始終就復牌事項一直表示沉默。此后,即12月10日,《IT時代周刊》與香港交易所企業傳訊部副總監陳涓涓取得聯絡,并就創維復牌事宜提出疑問,4日之后,即本文即將付梓之前,香港交易所給出了準確回應稱,一般而言,香港交易所會就上市公司停牌期間一直與公司保持聯絡,并會要求上市公司于復牌買賣前發出公告。有關公告需具備充足資料,以求達到該公司的股份在恢復交易后,有關股份可在一個公平及市場已廣泛知悉有關消息的情況下進行。 同時,就《IT時代周刊》提出年底之前能否復牌成功的疑問,香港交易所稱,不會評論個別上市公司的個案,亦不會評論創維何時能復牌。 另據彭博信息的資料,摩根大通、惠理基金、景順基金、匯豐基金、怡富基金4大基金在創維的持股量共逾20%,以該股停牌前報2.725港元計,倘該股長期停牌令股份無法變現,損失恐超過12億港元。著名投行花旗美邦日前也發表報告,將創維投資評級從“買入”降至“賣出”,并將該股目標價由3.4元大幅削減至1.43元(創維停牌前報收2.725元)。花旗美邦認為,創維面對治理危機,復牌后的下跌空間估計達到48%。 創維涉嫌的財務造假 同時,針對告密之事,創維內部也是猜疑紛紛,最為驚奇的說法,是創維某一財務人士離開創維后,在另一公司制造假賬被揭發,連帶抽出了4年前參與其中的創維上市造假賬的“作為”。 此財務人士是誰?與業界直點造假嫌疑人鄭建中有何關系?業界眾說紛紜。 11月30日被拘捕的時候,鄭建中的身份是創維執行董事。在接下來幾天的媒體會議上,該董事均未出席,應該包括在被廉署拘捕的3名執行董事之中。 2004年7月,鄭建中出任創維數碼CFO,9月成為創維數碼執行董事。此前,鄭是德勤香港所合伙人,企業財務部業務發展主管。鄭加盟創維后,與創維數碼及其屬下多家公司訂立合同,除擔任創維數碼及一家子公司首席財務官外,還成為另外一家子公司品牌策劃主任。創維方面向鄭支付每年250萬港幣,外加2000萬股票認購權的酬勞。 追溯到2000年,創維在香港上市時,其上市保薦人為ING霸菱及工商東亞,正是由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一香港證券分析師認為,上市前財務造假無非兩種路數,做高銷售,或做低成本。企業虛增經營業績通常需要承擔相應的較高稅收,但如果利用離岸金融中心對離岸公司的免稅待遇,就可以低成本虛增經營業績。 近年來內地民企紛紛通過在百慕大等地注冊離岸公司的方法曲線海外上市,創維也是通過此類BVI方式上市。這些在離岸金融中心注冊的公司,超出了地區性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范圍和能力,從而形成了監管真空。 《IT時代周刊》發現,2000年4月,創維數碼在香港公開發行4500萬新股,認購價高達每股2.07港元,籌資超過10億港幣。 招股書顯示,公司上市前3年,利潤增幅均保持在20%以上,1999年純利潤2.4億元。但在上市當年11月首次業績公布,創維即發出贏利預警。2000年底時,創維公布半年虧損1.25億港元,存貨激增15億港元,增幅達70%。 上市第2年,創維繼續報虧。但此后,在彩電業普遍不景氣的行業背景下,該公司業績出現驚人增長。2002年,創維轉虧為贏,利潤6200萬港元,但應收賬款高達15億港幣。2004年,公司利潤達3.42億港元,創歷史記錄,同時公司應收賬款增加至26.14億港元,激升47%。當時就有投資者指出,公司的應收賬款增速過快,與公司收入的增長并不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