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市場人士的預料,被稱為世界最大房地產信托基金的香港領匯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取消上市計劃后,不是問題的結束,而是另一系列問題的開始。昨日,一位個人投資者在香港發表公開信,表示欲聯合領匯的股東,要求討回損失的利息,并呼吁領匯在解決法律問題之后能盡快上市。
昨日,領匯取消上市的消息一宣布,就有一自稱是來自澳洲的“無黨無派無公職無
事務所的全職投資者”發布了一封公開信。這位叫做潘柏軒的注冊會計師在“致領匯股東的公開信”中宣稱,希望能喚起領匯投資者的聯合,為自己爭取應有權益,呼吁能夠制定保障投資者的法例。
潘柏軒的要求首先是收回投資者損失的利息。再者,要求領匯在澄清法律問題后盡快重新上市,并給予現有股東優先購股權,同時可以超額認購。他認為,內購可以節省包銷費,超額認購也可以不用公開發售,股價因此可以相應減低,對于投資者與領匯都有好處。
據了解,此次領匯基金最終被迫擱置上市計劃,每個散戶的利息損失在幾百港元到五六萬港元之間,香港共51萬散戶將損失利息成本1億港元左右。認購領匯基金的散戶人數占到香港總人口十分之一,他們本來預期在領匯的上市中能獲取約20%的利潤。
對于投資者的舉動,分析師表示在意料之中,但對于監管層而言將是新的挑戰。香港王小軍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王小軍律師表示,香港的上市公司如最終不能成功上市,沒有必須付利息的規定,利息最終是歸發行者所有。而且,香港也沒有集體訴訟的實踐,投資者應該不會采取以集體訴訟的方式來達到目的。同時,他表示,這也不排除有人支持投資者,希望以輿論的方式引起終審法院的注意,以期能夠盡快解決問題,讓領匯盡早上市。
在香港,一普通公民能夠成功阻礙政府行動實屬罕見。兩名公屋居民在12月8日領匯招股期間,以領匯上市違反香港相關法律、同時損害租戶利益為由,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禁止領匯上市的司法請求。其后,其中一位67歲的租戶堅持向上訴法院上訴,遭駁回后,又表示保留向終審法院上訴的權利,最終導致領匯因法律風險而取消了原定于本周一的上市計劃。
但有基金經理指出,從另一個角度看,該事件也有積極一面,這表明香港尊重法律條例以及司法系統的獨立性。
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首席地區經濟師陶冬則稱,領匯未能上市屬于市場行為,只要有市場便會有各種問題發生,不應該將此事與政府的管治問題連在一起。同時相信此事件不會影響香港的評級,因為決定評級的主要在于償還能力而不是管治能力。
至昨日截稿時,上訴人尚未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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