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介紹:假如創維是A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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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7日 10:41 新快報 | ||||||||
財經評論員水皮:“創維”的黃宏生和“三九”的趙新先,同樣是挪用資金,一個在香港鋃鐺入獄,一人在內地安享晚年,這就是香港和內地的差異,香港股市和內地股市的差異。 有時候想想,中國的股市好像已經成了“犯罪的天堂”,罪與非罪介乎無間道的狀態,司法介入成了大家的一種呼吁,到底是誰使股市居然變成了通常司法不介入的真空地帶
什么叫大股東占用?什么叫挪用?什么叫掏空?什么叫侵吞?該不該負法律責任? 為什么占用非上市公司的資金當事人要被送上法庭,而挪用上市公司的資金當事人卻逍遙法外? 自然人觸犯刑律要服刑,法人觸犯刑律難道就可以法外開恩? 股市觀察員張衛星:創維主席黃宏生涉嫌從上市公司盜竊區區4800萬港元,比起中國股市那些大股東們來講就是小巫見大巫了,從上市公司“支取”了幾億元、幾十億元的公眾財富,卻沒有國家單位、沒有法律部門來追究這種行為。 同樣“支取”上市公司的財產,在香港黃宏生則被廉政公署調查。 同樣“支取”上市公司資產,在中國卻發生了國資委批準這種支取行為,中國證監會同意這種“支取”行為,“支取”者成了創新的先鋒,受到嘉獎。 我真為黃宏生可惜可嘆,區區4800萬港元,要是在內地股市完全沒有什么事情嘛!實在不行就來個“以股抵債”嘛!而且價格想定多少就定多少,說不定還是個創新標兵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