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宏生被拘事件影響和4800萬港幣可能去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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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4日 13:15 經濟觀察報 | |||||||||
本報記者 程林 周濤 李志軍 劉許川 深圳報道 11月30日,深圳民企50強名單公布,創維數碼控股有限公司名下深圳創維-RGB電子以年度銷售收入95.79億元人民幣名列第一。也就是在這一天,公司董事局主席黃宏生以及與之有關的10名人士被香港廉政公署突然拘捕。
12月1日,香港律政司正式提出起訴,黃宏生及其胞弟、創維執行董事黃培升被控涉嫌與另一名人士串謀盜竊4837萬余港元。2日,案件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后,兩人獲準保釋,二人被要求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并不得離開香港。 “明年3月份,將對此案再次過堂,罪名不排除增加的可能性,也有可能到3月再延期,要看調查的進展。”香港廉政公署新聞發言人林小慧對記者說。 黃宏生被拘事件震驚了整個市場,但對于事件起因和來龍去脈,卻有不同說法。本報記者連續數日調查多方關鍵人士,有關此案的關鍵細節已逐步清晰。 “虎山行”事件回放 “11月29日中午,黃宏生和創維執行董事鄭建中約了香港好幾位投行老總,約好30日12點在跑馬場吃飯,等了一個多小時兩人都未到,才有創維公關部的人打電話說,黃鄭二人有事不能來了。當時大家就感覺出了什么問題。”一位與黃宏生相熟的香港投行人士回憶說。 根據記者多方采訪確信,這個被稱做“虎山行”的行動,起源于香港廉政公署較早前接到的一宗貪污舉報,該舉報陳列了針對創維數位高管的貪污指控,其中一項指控黃宏生涉嫌行賄一名曾受雇于執行會計師行的前會計師,偽造會計記錄、協助該公司于2000年在聯交所上市、籌資近10億港元;另一項指控稱黃宏生兄弟涉嫌行賄公司的財務總監,以容許兩人以顧問費及服務傭金作掩飾,挪用巨額資金近5000萬港元。 在接到舉報后,廉政公署隨即展開調查,并掌握了初步的證據,但在此期間,黃宏生大部分時間在內地,廉政公署一直在靜候機會。11月30日,黃宏生來香港公布在香港上市的創維數碼中期業績。早上9點多,他與多名董事局成員,在位于魚涌華蘭中心的香港總部召開董事局會議時,廉政公署集中近百人,中止會議,并即時采取拘捕行動,拘捕創維數碼主席黃宏生、3名執行董事、1名財務總監、1名非執行董事、1名前任董事、1名職員及2名與主席有聯系的人,晚上又到創維總部取走大批文件。 此次行動計劃極為周密。當天本應為創維數碼中報宣布日,為避免對股市的影響,在拘捕部分創維管理層后,港交所在開市前勒令創維停牌,原定召開的業績記者會也宣布取消。 12月1日,廉政公署追加拘捕5名涉嫌此案的人士,使得此次行動被捕人數增至15人,這5名被捕的人士分別是創維數碼的一名職員、一名前職員和一名前執行董事,以及兩名其他人士。 當日傍晚,黃宏生及其胞弟、創維執行董事黃培升即被起訴,被控涉嫌于2000年11月至2003年4月期間,與另一名人士串謀盜竊共9張從創維數碼銀行戶口簽發的支票,涉款總額為4837萬余港元。 12月2日,案件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在法庭上,政府律師指控了黃宏生及其胞弟黃培升的涉嫌罪行,但兩人在法庭上無須答辯,法官隨后把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2日再提堂,等候廉署進一步調查。 在開庭結束后,黃宏生及其胞弟黃培升各交100萬港幣保釋。香港廉政公署發言人林小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行動是根據香港防止賄賂條例執行的,廉政有權對政府公務人員、私營機構人員展開貪污、賄賂方面的調查。林同時表示,黃在保釋后,在一定時間內必須到廉政去協助調查。 4800萬港幣可能去向 據記者了解,在11月30日的“虎山行”行動中,兩名被捕的與黃宏生有聯系的人,是黃宏生在海南的同鄉,他們被懷疑借戶口供黃入賬,而創維數碼被懷疑根本從未請過相關顧問,卻以顧問費或傭金掩飾其挪用公司巨額資金。 而記者從有關人士處了解到,此筆資金涉嫌被轉移到黃宏生在海南三亞的地產投資,有關人士稱,在挪用之前,黃宏生曾在創維數碼內部討論要進行地產投資,但并未獲支持,在此情況下,黃被懷疑選擇了挪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方式進行此項投資。 創維上市之后,黃宏生對大量資金的出路思考很多,他曾和記者討論,地產是否一個投資方向,一方面因為利潤很大,另一方面想找他合作的人也很多。有消息說,2002年他和一家深圳的地產公司就成立了一個合資公司,但不是以創維公司名義而是個人出資。 此筆資金涉嫌轉移到三亞創維鴻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注冊地是三亞,于2002年11月1日注冊成立,注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該公司主頁上的資料說,該公司是創維集團與深圳鴻洲地產公司共同投資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公司在三亞投資開發的“港門下村和水居巷”舊城改造項目,即時代海岸,是海南省最大的舊城改造項目。項目占地約34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51.7萬平方米,是一個集旅游、度假、休閑和娛樂等多功能的綜合項目。 這家公司辦公地址就在深圳市高新南一道創維大廈905。不過,創維鴻洲一位內部人士說,實際上,該企業是由深圳鴻洲與Super King(一家BVI公司,注冊于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合資的,前者占49%,后者占51%,而后者的所有者是創維的高層。 從背景資料分析,由于中外合資企業出資的特殊性(可以分階段投入),成立于2002年11月的三亞創維鴻洲在時間點上與黃及其胞弟涉嫌盜竊公司資金的時間吻合,而從金額分析,創維高層投資的5100萬人民幣資金與黃及其胞弟涉嫌盜用的4837萬港幣(2002年底港幣對人民幣官方比率1:1.06)幾乎一致。 創維鴻洲的該位人士對黃宏生案拒絕評論,該人士表示,地產公司是獨立的,只能算是創維集團的關聯企業。 疑遭前高管舉報 在黃宏生被拘后,外界對于舉報者的身份有諸多猜測。不過,從舉報內容和香港廉政公署的重視程度來看,舉報者提交了大量的相關證據,應熟悉創維數碼的財務和運作機密。 創維數碼前任執行董事郭某某被懷疑是舉報者。來自創維內部和其他知情人士的消息稱,郭曾是創維核心高管,掌握公司大量機密,并且一度是創維數碼第二大股東。郭在離職前后,與黃宏生形成了很大的矛盾。在離職后,郭被創維索取超過千萬元的債務。近日,創維將郭告上法院,強行討要債務。 據了解,郭是創維的創始人之一,是香港一流的彩電技術與科研管理專家。他曾任職創維集團董事和創維數碼執行董事,先后負責創維的TV和投影業務。2003年4月22日,郭因“個人原因”提前辭去其在創維的職位。 郭其后隱退半年,2003年12日1日,他出任深圳中電數碼顯示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該公司主營投影顯示設備,其業務直接與創維競爭。 記者調查顯示,2003年4月16日,郭與創維簽訂了一份合同書。根據合同內容,創維將到期債權人民幣2022萬元委托郭代收,郭確保在當年5月30日前、9月30日前和2004年3月30日前分三期清收全部債權,如果郭在每期約定的時間內未能收回相應的數額,則由郭向創維支付相應款項,或以客戶欠款的原貨物退回。在郭將合同完全履行后,創維將支付給郭代理服務費人民幣200萬元,如郭未能完全履約,創維不收取原告的任何費用。 今年6月15日,創維通過深圳創維-RGB電子有限公司對郭做出債務追討。創維提出,合同簽訂后,至今尚有1100多萬元未收回,這筆款項應由郭個人償還,同時賠償利息21萬元。 在11月的法庭辯論上,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郭認為,在2003年,他因個人事業發展原因要求離職,但遭到了公司的拒絕。郭認為,他迫于無奈才答應簽訂追回對外債權的合同,而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嚴重不對等,應當認定為無效。 郭還表示,他已經追回了其中90%的款項,而非創維所說還有1100多萬元沒有收回。 但是創維方面稱,自2003年5月以來,雖然公司收到近1900多萬元來自欠款公司的款項,但這些款項是這些公司用于支付新買貨物的貨款,并非償還的欠款。 有人猜測,創維的強行討債,可能導致郭最后決定向香港廉政公署舉報。 不過香港廉政公署的發言人對此不置可否,而郭某案件的代理律師高中明表示,郭的案件與黃宏生被拘捕是兩個獨立的事件,對此不做評價。 重大財務丑聞? 香港廉政公署提出的另一項指控,指黃宏生涉嫌行賄一名曾受雇于執行會計師行的前會計師,偽造會計記錄、協助該公司于2000年在聯交所上市、籌資近10億港元。而該位會計師的利益是成為創維的行政人員,并獲得公司認股權,作為協助公司上市的報酬。 現年42歲的鄭建中也因此進入視野。2004年7月,鄭建中出任創維數碼首席財務官,同年9月成為創維數碼的執行董事。此前,鄭是德勤香港所合伙人,企業財務部的業務發展主管。 鄭建中加盟創維后,與創維數碼及其屬下多家公司訂立合同,除擔任創維數碼及一間附屬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外,他還擔任另外一家附屬公司的品牌策劃主任,創維方面給出的酬勞是一年250萬港幣,外加2000萬股票認購權。 2000年,創維在香港上市,其上市保薦人為ING霸菱及工商東亞,核數師為德勤會計師事務所。 當年曾參與創維發行的一家香港保薦機構承銷負責人說,當年創維上市前,鄭任職于德勤審計部,負責創維上市的審計。通過鄭建中的策劃,創維被包裝成比國內的彩電企業高一個檔次的企業。該負責人與黃宏生及鄭建中均相識。 該人士認為,如果創維數碼上市前財務造假被證實,無非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做高銷售,二是做低成本。 據了解,近年來內地民營企業紛紛通過在百慕大等地注冊離岸公司的方法曲線海外上市,創維也是通過此類BVI方式上市。虛增經營業績通常需要支付相應的較高稅收成本,企業如果利用離岸金融中心對離岸公司的免稅待遇,就可以低成本虛增經營業績。由于這些公司在離岸金融中心注冊,超出了內地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管范圍和能力,從而形成了監管真空。 2000年4月,創維數碼在香港公開發行4500萬新股,認購價高達每股2.07港元,籌資過10億港幣。 招股書顯示,公司上市前三年,利潤增幅均保持在20%以上,1999年的純利潤為2.4億元。但在上市當年11月首次業績公布,創維即發出盈利預警。2000年底時,創維公布半年虧損1.25億港元,存貨激增15億港元,增幅達70%。 在上市第二年,創維繼續報虧。不過此后,在彩電業普遍不景氣的背景下,該公司業績出現令人驚訝的增長。2002年,創維轉虧為盈,利潤為6200萬港元,但應收賬高達15億港元。2004年,公司利潤達3.42億港元,創歷史記錄,同時公司的應收賬達26.14億港元,升幅達47%。 當時就有投資者指出,公司的應收賬增速過快,與公司收入的增長并不匹配。 而前述保薦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2002年下半年,鄭建中到了德勤的企業融資部。由于鄭在香港證券業的影響力,多家券商都力推創維。創維股票近幾年大幅上漲,僅今年上半年股價提升了近40%,由于創維數碼針對高管的認股權計劃相當優厚,股價上漲后創維高管紛紛行使認購權,在其中獲利甚多。據稱,在鄭的努力下,JP摩根占有創維11.43%的股份,香港一家著名基金VALUE PARTNER占4 .96%,創維還在一個月之前進入了摩根斯坦利MSCI指數。 不過,事件的中心之一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給本報發來的聲明稱:“本行就對某一前合伙人的指控感到非常不安。我們深信通過廉政公署對事件的調查及采取適當行動,將會真相大白。但很重要且必須指出的是,這些僅是現時的指控,并未得到證實。” 事件影響有多大 根據創維數碼公開的數據,黃宏生及其家族持有公司近40%的股權,是公司的控制人,黃宏生擔任創維數碼及創維集團的董事長,其妻子林衛平是創維數碼海外采購總監,其弟黃培升是創維數碼執行董事。此外,黃宏生的母親羅玉英是創維集團一家非直接全資子公司創維電視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 香港廉政公署發言人對記者透露,如果其中一項罪名盜用4800多萬港幣一事成立,按照香港法律的規定最高可判十年刑期。 12月1日,創維集團副主席張學斌在一個30分鐘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創維數碼只是創維集團的控股上市公司,“目前的問題只是在香港上市公司層面,應與整個創維集團加以區別,創維在大陸的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而且創維的業績良好。” 對于媒體的種種提問,張學斌一概表示不知情,或表示按香港法律及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無法給予回答。 一位彩電業人士認為,此次事件會給創維的信用及品牌形象造成傷害,對創維的市場占有率不可能沒什么影響,目前因為事件還沒有最終明朗,所以競爭對手、銀行、消費者、供應商及經銷商都在觀望中。另外一個重大影響來自于證券市場。在創維停牌前,創維數碼的股價為2.725港元,市值為56.7億港元,而創維數碼到底何時復牌,目前沒有定論。盡管即將公布的2004年上半年業績增長巨大,但受事件影響,利好可能被淹沒,股價走勢很難確定。 據說,黃宏生本人實際上早在2001年已經不再具體主持創維集團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而將此項工作交給了手下的職業經理人打理。 有分析認為,如果控制得當,創維不會因此受到根本性的打擊。在較為完備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健康的財務結構之下,一大批成熟職業經理人掌管公司,創維所遭受的打擊除了董事長個人,剩下的就是輿論危機影響下的終端銷售,但如果供應商和下游合作者的合作信心不被破壞,影響將可能是短時間的。 而香港證券界更關注問題的另一面。一些證券界人士認為,雖然是民營企業和家族色彩,但創維數碼具備工業股特征,事前毫不令人懷疑,其產品也屬于知名度比較高的,是內地最大的家電企業之一,負責審核的也是國際大會計師事務所,在這樣的背景下其還出現問題,實在叫投資者防不勝防。 對此,香港聯交所行政總裁周文耀這樣說:“公司管治還是要靠上市企業自己定下道德標準,以及行使專業精神推行。” 鏈接 百度一下“黃宏生”,相關網頁有39400篇。黃宏生1989年創辦創維集團;2000年,創維成功在香港主板上市;2001年,創維彩電銷售額突破70億元大關,進入中國彩電業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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