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吳倩)昨日,有媒體報道稱,圍繞于RQFII和港股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部分交易細則日漸明朗。其中,RQFII股票和債券投資比例被限制為二比八;而在跨境ETF的運作機制中,借道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被限定為公募基金,券商QDII則與此無緣,港股ETF的交易時限也限定為“T+2”。
據參與起草RQFII方案的相關中資券商人士指出,目前RQFII股債投資比例是基于現有的QFII投資形式而設定的,主要出于穩妥考慮,及發展豐富內地債券市場的需要。
此前,針對跨境ETF交易運作機制已規定了一些基本細則,例如此前港股ETF基本方案初定為借道QDII來追蹤恒生指數或國企指數。
在此之下,港股ETF最大利好便是豐富了券商給境內投資者提供的交易品種,境內投資者購買的ETF必須是國內QDII所購買的香港股票。這將有助于推動QDII業務加快發展,與國內市場進行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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