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評論指,中信泰富(267)總部被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搜查,對于小股民來說這確實是好消息,最少監管機構正視事件及進行調查,案件不是石沉大海。
中信泰富表示,調查方向是公司是否有下列的違規行為: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及/或普通法提及的串謀欺詐。各位股民,這是監管機構首次將此案與“串謀欺詐”拉上關系!
引發企管問題
中信泰富一案始于去年于10月20日,公司公布因炒外匯勁蝕逾150億元,但原來公司早于去年9月7日已知悉有關事件。于是,事件引發多個企業管治的問題──包括公司的內部管治及向公眾發放數據的安排等。
去年10月22日,證監會罕有地發新聞稿,“確認已對中信泰富有限公司的事務展開正式調查。”經過寂靜的五個多月,商業罪案調查科卻突然出乎市場預料,而且高調地搜查中信泰富辦公室,這實在令人引發不少聯想:究竟證監會是否已抽身而退,由警方全力接棒?若是,為何?若否,又為何?是否反映事態的嚴重性升級?
中信泰富就搜查一事發出的通告表示,警務處的商業罪案調查科已于上周五根據一項搜查令,要求公司及其董事就2007及08年簽訂的外匯合約,及由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3月16日發出公布提供若干資料,以調查是否有下列違規行為:(i)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及/或(ii)普通法提及的串謀欺詐。警方并沒有對本公司作出任何檢控或拘捕。
對于第一點虛假陳述事宜,相信不少讀者會如陳焱一般,馬上聯想起由股壇長毛David Webb揭發公司去年9月16日發出的一份關于收購股東通函表示:中信泰富“自2007年12月31日以來的財務或交易狀況無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這說法與公司主席榮智健與董事總經理范鴻齡表示,2008年9月7日已知悉公司炒外匯勁蝕并不脗合。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不過,究竟監管機構是否只是在調查惹人懷疑的這一事件,還是監管機構掌握了更多的資料而引發更多的疑問?而且案情更令人關注的是“串謀欺詐”的說法,此事可大可小,是中信泰富的潛在炸彈;可惜目前資料不多,只能觀察事態發展。
說了這么多,筆者最關注其實只有一點:案件是否可擦亮“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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