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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 11月28日消息,據香港商報報道,滬港通啟動至今已有9個交易日,反應未及市場預料般熱烈,除了因散戶需時熟習相關交易機制外,環球基金未有積極參與同樣是個因素。有分析認為,要增加滬港通的吸引力,既要加強中外投資者的教育,內地還需厘清法律問題,并致力把金融法例規與國際接軌,才能增強國際投資者使用滬港通的信心。
滬港通由11月17日開通以來,反應一直遜于市場預期。其中,“滬股通”只有啟動首日“爆額”以外,其余各交易日使用額度只有60%或以下,近日更跌至20%左右;至于“港股通”反應更可謂“門可羅雀”,自開通以來一直維持在20%以下,近日更跌至低單位數字。
CSSF質疑滬港通“安全”
路透社昨引述市場人士稱,盧森堡證券金融監督委員會(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u Secteur Financier,CSSF) 質疑滬港通交易安排能否符合歐洲針對互惠基金(Mutual Fund)為散戶投資者保管資產制訂的安全規定,當中包括歐盟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劃(UCITS)中的投資產品。報道指,除非滬港通監管機制能夠令CSSF滿意,否則由歐盟監管的大型基金“將不能參與滬港通”。
有市場人士指,由于目前歐洲三分之二基金在盧森堡注冊,一旦CSSF就滬港通采用較為嚴格的審批標準,不少歐洲基金短期內利用滬股通投資內地股市可謂相當渺茫。加上2008年雷曼倒閉后,國際級監管機構為防投資產品再次“出事”,紛紛收緊監管,故在“安全至上”心態下,內地必須在滬港通相關法律條文上作出明確規定,否則國際金融市場對滬港通信心將無法提振。
歐監管機構仍在“了解”
事實上,內地與歐盟對互惠基金的規定可謂“南轅北轍”。目前,在歐盟成員國注冊的互惠基金,其托管單位必須能夠對其客戶基金作出“實時監管”。而在滬港通機制下,“實時監管”概念卻難以做到。由于在上交所[微博]上市的證券是透過由保管方、港交所及上交所組成的復雜結構持有,加上目前內地法例未有就“受益者”概念作出澄清,一旦發生事故,外國投資者根本沒有辦法證明他們擁有手上的證券。
雖然當前歐盟監管機構尚未為區內基金投資滬股“開綠燈”,但香港投資基金公會秘書處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表示,據她了解,目前歐盟監管機構仍在處理當地基金投資滬股的申請,而對于滬港通的相關法規則處于“了解階段”。她相信,歐盟監管機構最終將批準當地基金投資滬股的申請。
歐盟基金投滬股終會獲批
有基金業人士透露,目前有意利用“滬股通”投資滬股者,除了互惠基金,亦包括退休及養老基金。由于受制其嚴格的投資限制,以及需要顧及旗下資產的風險問題,故該等基金投資滬股前,必須厘清投資滬股的風險,故監管機構有必要向國際投資者,說明內地證券資產中有關“實質擁有人”的問題。除了影響國際級資金的部署,若滬股托管問題無法得到厘清,或影響內地證券日后獲納入MSCI新興市場指數的機會。由于不少國際指數基金均參照MSCI新興市場指數部署旗下基金的資產組合,從而被動地追入滬股,內地證券當今尚未納入MSCI新興市場指數之際,長遠而言,內地股市今后的升勢或會因缺乏資金的“被動式注視”而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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