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溫州1月9日消息(浙江臺記者徐彬弟)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溫州民資終于有了合理合法“走出去”的通道。1月7日,《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正式發布,今后溫州市民可以個人名義在境外投資。據介紹,溫州是國內首個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試點城市。
溫州市民可以個人名義在境外投資,投資者需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并取得因私護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周歲以上;擁有溫州戶籍。投資者單項境外投資額不超過等值300萬美元,多個投資者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總額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投資者可通過在境外新設、并購、參股等方式設立企業,或取得既有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但投資的必須是非金融企業。
長期以來,溫州的民間資金十分充裕,具有向境外投資的基礎。實際上,溫州市民在此之前通過親戚、朋友和客戶“曲線”在境外投資。此次允許個人在境外直接投資,有利于拓寬溫州民間資本投資渠道,引導民資合理合法“走出去”。民間資本通過正規渠道到境外投資,一方面決策部門可以掌握資金流向、數量,有利于維護溫州個人在境外投資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溫州試點個人直接境外投資試點,將為國家推進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累積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