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首次尋求法院頒令,禁止Tiger Asia在香港市場進行交易
【財新網】(記者 王端 26日發自香港)香港證監會4月26日申請法院頒令,禁止知名對沖基金老虎亞洲基金(TigerAsia Management LLC,下稱Tiger Asia)在香港從事任何上市證券及衍生工具的交易。
這是香港證監會繼去年指出Tiger Asia涉嫌曾進行內幕交易后,再就TigerAsia涉嫌進行中國銀行(03988.HK/601988.SH)股份的內幕交易,采取行動。這也是香港證監會首次尋求法院頒令,禁止某家公司在香港市場進行交易。
去年8月5日,香港證監會向Tiger Asia及三名高管,即Bill Sung Kook Hwang、Raymond Park及WilliamTomita首次展開法律程序,就Tiger Asia在2009年1月6日建設銀行股份(00939.HK/601939.SH)的交易,申請法院頒令凍結TigerAsia總值2990萬港元的資產。
本周一,香港證監會就先前對TigerAsia及其上述三名高管展開的法律行動作出修訂,當中加入涉嫌對中國銀行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的新指控。與此同時,證監會同時申請凍結TigerAsia另外一筆總值達860萬港元的資產,該數額為此次其中一項指控中推算Tiger Asia涉嫌從有關交易中所賺得的利潤。
在此次涉及中銀股份賣空的案件中,香港證監會指出,TigerAsia曾獲預先通知并獲邀參與瑞銀及蘇格蘭皇家銀行分別于2008年12月31日及2009年1月13日進行的兩宗中銀股份配售。TigerAsia其后獲提供兩項配售的詳情。
香港證監會指出,在此之前,Tiger Asia已獲通知并同意這些詳情屬機密及股價敏感資料;TigerAsia亦同意,接獲這些資料后不會進行中銀股份的交易。
然而,Tiger Asia在瑞銀于2008年12月31日配售中銀股份前,沽空了1.04億股中銀股份,推算從中賺得利潤860萬港元;此外,TigerAsia在蘇格蘭皇家銀行于2009年1月13日配售中銀股份前,沽出了2.56億股中銀股份(當中2.51億股為沽空股份),估計TigerAsia因此虧損約1000萬港元。證監會指上述中銀股份的交易構成內幕交易。
賣空是指當股票投資者對某種股票價格看跌時,從經紀人手中借入該股票拋出,倘若日后該股票價格果然下跌時,賣空者可以用低價買進股票,歸還經紀人,從而賺取中間差價。
香港法院稍后將會聆訊,且香港證監會對Tiger Asia涉及兩只股票內幕交易的指控,將在同一法律程序中進行。案件目前正排期聆訊。
此外,香港證監會同時要求法院頒令,指明若裁定有關交易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法院將飭令有關方面解除交易,使受影響的交易各方回復至交易進行前的狀況。
而香港證監會表示,該會申請凍結Tiger Asia的資產,旨在確保假如法院作出頒令,會有足夠資金應付回復原狀的命令。
老虎基金創辦人、美國基金教父級人物羅伯遜2000年宣布退休,但依舊為他的舊部提供資金創立基金,他們所管理的對沖基金因投資策略與羅伯遜相若,故被業界稱為“小虎基金群”(TigerCubs),Tiger Asia就是其中一員。
Tiger Asia于 2001年成立,專門管理于中國、日本及韓國的股本投資,其全部僱員均在紐約,在中國香港并無實質業務運作。
事實上,TigerAsia也是“小虎基金群”中業績表現最亮眼的基金之一,根據《福布斯》報道,2007年該基金的回報率為55%,而從成立之初至2007年,七年年化回報率高達40.4%。因此其超高的回報率,也令業界出現質疑之聲。
事發之時,涉嫌內幕交易的Park在TigerAsia擔任董事總經理兼交易部主管,負責管理交易部門、監督買賣盤及聯系經紀行等職務;Tomita則專責支援Park掌管的交易活動。由于Park與Tomita兩人均向投資組合經理Hwang匯報工作,故香港證監會認為Hwang才是上述建設銀行及中銀股份交易的決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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