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jīng) > 港股 > 大摩精明債券或引發(fā)香港第二波苦主潮 > 正文
9成事主獲賠6至7成 銀行損失25至75億
新浪財經(jīng)訊 銀行與證監(jiān)會商討的迷債和解方案已進入最后直路,香港媒體報道稱,消息指雙方已就“六加一”方案達成共識,只待銀行獲得董事會審批同意后便可公布,預料最快將可于今日(7月22日)收巿后公布。據(jù)分銷銀行初步評估,在上述方案下,銀行界的損失金額介乎25億至75億元。
可享抵押品首1成
所謂“六加一”方案,意思是銀行會先行給予事主本金6成(65歲或以上可獲本金7成)的賠償;待銀行將抵押品變現(xiàn)后,相當于本金1成的金額(first dip of 10%)將退還予事主,剩余價值則用以填補銀行先前的6成損失。
有消息人士指出,“六加一”方案將可令全港約9成的迷債事主獲得6成至7成本金,較去年政府提出的回購方案(即8成事主可獲7成本金)更為吸引。假如在“六加一”方案,以及填補銀行損失后,抵押品仍有剩余價值的話,銀行將把剩余價值全數(shù)歸還事主(見表)。換言之,除非抵押品價值為“零”,若有任何剩余價值,迷債投資者仍有“頭啖湯”的權(quán)利,大部分可望取得相等于票面值7成至8成的金額。
值得留意的是,早前已與銀行個別和解的事主,若和解金額不及方案的賠償金額,亦可向銀行追回有關(guān)差價。銀行界目前普遍估計,抵押品價值將介乎本金20%至50%不等。據(jù)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于去年底就抵押品作出的估值計算,迷債系列5至9的抵押品價值只剩不足1%,因此事主只能獲得銀行的6成本金賠償。至于系列15至34,抵押品價值約為本金11%至52%不等,該批事主將可獲得“六加一”(即7成本金)賠償。
和解方案 專業(yè)投資者不適用
對于抵押品價值較高的10至12,以及35至36系列,由于當時估值達到本金逾7成,預料銀行在扣除“六加一”后,將仍有剩余價值可撥予事主,而該批事主不但可獲得7成以上賠償,銀行亦將毋須承受任何損失。
若以迷債投資者人數(shù)約3.3萬,涉及總額125億元計算,在“六加一”方案下,銀行界自行估計損失金額介乎25億至75億元;而抵押品價值愈高,銀行的損失金額便愈低。
不過,消息人士指出,此次集體和解方案不適用于專業(yè)投資者(根據(jù)《證券及期貨條例》,即資產(chǎn)組合達800萬或以上人士),以及其它手持雷曼股票掛鉤票據(jù)或Constellation結(jié)構(gòu)性票據(jù)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