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并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OME ElEctrical appliances Holding limited
國 美 電 器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于百慕達注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93)
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1)條作出之公告
公安局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口頭知會本公司,黃先生因涉嫌經濟刑事案件,目前正在接受公安局調查。陳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代理主席。
本公司已成立特別行動委員會以:
(a) 密切監控并評估調查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營運造成之影響;
(b) 就本公司之及時披露、投資者關系及監管合規提供意見;及
(c) 就本公司將就調查而采取之行動向董事會提供建議。
公司管理層經過初步內部核查,目前沒有發現集團資產和資金被挪用或占用的情況。為審慎起見,公司將聘請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對國美電器進行風險評估并對關聯交易和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進行審閱。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1)條作出。
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謹此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公告及近期有關本公司之主席、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黃光裕先生(“黃先生”)之若干指稱的報章報道,并澄清本公司就該報導之立場。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局”)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口頭知會本公司,黃先生因涉嫌經濟刑事案件,目前正在接受公安局調查(“調查”)。
本公司確認其并未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監管、政府或司法機關發出有關調查之任何法律文件。就本公司所知、所得信息及所信,且根據本公司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所掌握之信息,調查與本集團沒有關聯。
由于黃先生明顯因調查而無法履行其職責,故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陳曉先生(“陳先生”)為本公司代理主席,即時生效。
陳先生于本公司擁有重大股權,自完成收購中國永樂電器銷售有限公司(由彼創立)以來擔任本集團行政總裁,于中國電器及電子零售行業擁有超過二十年經驗。陳先生現為上海交電家電商業行業協會會長。陳先生連同本集團管理團隊負責本公司日常營運及執行董事會指令。因此,董事會認為,本集團管理、營運及業務將不會受調查影響。
就本公司所知、所得信息及所信,且根據本公司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所掌握信息,本集團首席財務官周亞飛先生亦因此事正接受公安局調查。方巍先生已獲委任為本集團代理首席財務官。
為向本公司股東提供獨立保證,本公司已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成立特別行動委員會(“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包括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孫強先生(委員會主席)以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陳玉生先生、Mark C. Greaves先生及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委員會成立以:
(a) 密切監控并評估調查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營運造成之影響;
(b) 就本公司之及時披露、投資者關系及監管合規提供意見;及
(c) 就本公司將就調查而采取之行動向董事會提供建議。
本公司相信,委員會將促使董事會有效作出回應,從而強化與市場就調查之溝通及透明度。
公司管理層經過初步內部核查,目前沒有發現集團資產和資金被挪用或占用的情況。為審慎起見,公司將聘請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獨立于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對國美電器進行風險評估并對關聯交易和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進行審閱。
倘調查有任何進一步資料及澄清,本公司將另行作出公告。本公司股份已由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于聯交所暫停買賣,并將維持暫停買賣,以待另行通知。
承董事會命
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伍健華
香港,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僅供識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黃光裕先生、杜鵑女士、陳曉先生、伍健華先生、王俊洲先生及魏秋立女士;非執行董事孫強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史習平先生、陳玉生先生、Mark C. Greaves先生、劉鵬輝博士、余統浩先生及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