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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張娟娟 李凌霞 發自上海、深圳
中國乳制品龍頭企業蒙牛的命運,目前似乎與兩份文檔綁在了一起。一份是牛根生拋出的“萬言書”——《每日經濟新聞》昨日已對此進行過詳細報道,另一份便是蒙牛與摩根士丹利之間的“對賭協議”。
盡管蒙牛日前已宣布,其已通過從聯想控股等機構得到類似抵押貸款的方式,解除了與摩根士丹利關于蒙牛4.5%股權的抵押貸款,但是,蒙牛與大摩之間的那份“對賭協議”仍然是輿論熱議的焦點。這一協議被眾多媒體視為懸在牛根生頭上的一把利劍。
協議已于3年前自動解除
據媒體報道,蒙牛上市前曾與大摩有過一個對賭協議,其中,牛根生承諾:10年內,外資系隨時隨地可以凈資產價格或者2億元人民幣的“蒙牛股份”總作價中較高的一個價格,增資持有“蒙牛股份”的股權。這樣,即使牛根生準備對抗外資系,外資系也可以輕松地增持“蒙牛股份”的股權,從而攤薄牛根生對蒙牛的控制力,架空牛根生。
記者仔細閱讀牛根生的求援萬言書后發現,從頭到尾他都只字未提過什么“對賭協議”,萬言書中更沒有顯現出老牛對該協議的任何擔憂。那么,輿論所傳的“對賭協議”到底存不存在?這究竟是一份怎樣的協議?它對牛根生真的有那么大的威脅嗎?
《每日經濟新聞》昨日致電摩根士丹利,大摩中國區媒體負責人表示,最近有關蒙牛和大摩的報道引起了公司的高度重視,部分媒體不負責任的揣測有失憑據,對此,摩根士丹利有必要作個澄清。
據該負責人表示,大摩與蒙牛于2003年的時候的確簽訂過一份對賭協議,但該協議早在2005年就已經自動解除了。
“我們沒有要收購蒙!
據介紹,所謂的“對賭協議”,通俗點說就是投資方和融資方在達成協議的時候,對未來某種不確定情況的約定,如果約定條件出現,那么投資方可以“行使某種權利”;反之,如果約定條件未出現,則融資方可以行使某種權利。
2003年,蒙牛與摩根士丹利、鼎輝、英聯三家投資機構簽訂了一份“對賭協議”,協議約定:如果在2004年至2006年三年內,蒙牛乳業的每股贏利復合年增長率超過50%,三家機構投資者就會將最多7830萬股轉讓給金牛(蒙牛為了在海外上市注冊的殼公司);反之,如果年復合增長率未達到50%,金牛就要將最多7830萬股股權轉讓給機構投資者。
“這其實是一種雙贏的股權激勵機制。”上述大摩負責人表示:“由于蒙牛業績表現很好,2004年6月份就提前達到了預期增長目標,所以對賭協議也就自動解除了。”2005年4月,三家機構投資者以向金牛支付本金為598.76萬美元的可換股票據的方式提前終止了雙方協議。
也就是說,最近輿論大肆渲染的“對賭協議”其實早就不存在了。那么,大摩又會不會趁現在蒙牛股票大跌的時候大量收購蒙牛股份,最后架空牛根生呢?對此,上述負責人明確表示:“蒙牛是一家非常好的民族企業,我們非常看好并支持它,并沒有要收購它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