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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朱寶
10月22日,香港銀行公會專責小組宣布,可望在12月初回購首批雷曼迷債券。
“就有關回購雷曼兄弟迷你債券事宜,獨立財務顧問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已完成第一階段的工作,初步分析了所有債券系列的現有數據資料。在與政府及金融管理局緊密合作下,可望在2008年12月初開始進行首批迷你債券的回購工作。” 香港銀行公會秘書黃美嫦告訴記者。
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在出席香港立法會的會議時也表示,預期東亞銀行最快于12月可回購首批迷你債券。但李國寶指出,沒人預料到雷曼兄弟會破產,香港的銀行也是雷曼兄弟倒閉的受害人,銀行以市值向客戶回購迷你債券,給銀行增加了許多風險,銀行實際上沒有責任這樣做。“銀行銷售此類產品,是得到監管機構的全面批準的。”李國寶稱。
同日,中信嘉華銀行也表示,不排除以任何適當方法處理事件,但不希望訴諸法律。如果證實為銀行失當手法導致客戶損失,視情況而定,銀行將承擔適當責任。
永隆銀行也表示,如發現銷售過程中,因員工過失所致,不排除全數賠償可能。中銀香港也作出了同樣承諾。
“關于雷曼迷你債券一事,政府已采取措施,金管局已轉介24宗個案到證監會,隨后還有一批個案會轉介到證監會,證監會方面已展開調查。接受回購與保留追究與投訴的權利要分開。即使接受回購,苦主也可以向銀行追究并提請投訴。”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
陳家強說,金融產品監管機制確實有改善空間,并承諾會全面檢討有關方面運作,其中包括是否繼續采用以披露為本的監管機制,或者是否應該在該機制上增加措施;如何防止銀行違規銷售產品;并強調要加強投資者的教育及保障,并考慮如何設立上訴與調解的機制。“金管局已委派調解機構,最快于一周內可以為雷曼苦主一事進行調解。”陳家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