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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首次受理內幕交易刑事訴訟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 03:41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鄭曉舟 香港東區裁判法院17日批準香港律政司的申請,將香港證監會首宗涉及內幕交易的刑事檢控案件移交區域法院處理。 記者從香港證監會獲悉,五名被告馬漢揚、盧鈺華、馬漢杰、曹建華和馬俊濠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就合共12項內幕交易控罪出庭應訊,他們將于3月25日在區域法院出庭答辯。五名被告17日各繳付了10000元保釋金后保釋。 這次訴訟,香港自2003年內幕交易列為刑事罪行以來,香港證監會首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1條提出的刑事檢控。 香港證監會指控五名被告在聯洲珠寶有限公司(“聯洲”)私有化建議的公告于2006年7月11日向市場發表前,進行聯洲股份的交易,從中謀利。 證監會指稱,馬漢揚在2006年6月1日加入當時的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現稱法國巴黎融資(亞太)有限公司]擔任副總裁,而法巴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當時參與就這宗交易向聯洲提供意見。證監會認為馬漢揚在私有化建議公告前已經知情。 香港證監會認為,馬漢揚曾慫使或促致盧鈺華及馬漢杰進行聯洲股份的交易。證監會同時指控盧鈺華、馬漢杰、馬俊濠及曹建華在透過馬漢揚與聯洲的聯系而取得關于私有化建議的消息后,進行聯洲股份的交易。 香港證監會指稱有關罪行在2006年6月1日至公布私有化建議前一天即同年的7月6日期間發生。 聯洲是聯洲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聯洲國際)的珠寶部門,經營主要屬奢侈品及時尚品牌的珠寶業務。聯洲在其私有化建議獲批后被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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