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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10日起實施毋須停牌新機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02:06 新京報
金融 本報綜合報道 港交所出臺新機制,上市公司只要每日早上及中午開市前最少半小時公布股價敏感資料,就毋須停牌。新機制下周一(3月10日)起實施。 港交所上市科主管Richard Williams認為,有關改動可減少上市公司停牌機會,提升市場效率,并提醒活躍投資者多注意披露資料的信息。 按新機制安排,上市公司可于每日上午6時至9時,以及中午12時半至2時,公布股價敏感資料而毋須停牌。也就是,投資者最少有30分鐘了解通告內容,并評估對股價的影響而做出投資決定。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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